中国平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广谦)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广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广谦 先生 独立董事 68岁 自2023年7月起出任董事 | 其他主要任职 王先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现代金融学会副会长。 前期工作经历 王先生曾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副院长,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校长。 教育背景及资格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7月20日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身出席4次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本人出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2023年,本人亲身出席了3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4次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宏观市场环境影响、对外投资收益、管理层变动等重大事项。本人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公司董事会通过多项举措保证了“议事充分、应审尽审”。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例,每季度召开1次定期会议,其中年度、中期会议时长为一整天,并安排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师单独会晤环节。除此以外,在每次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正式会议召开前,公司均会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预沟通会,增加委员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师沟通交流;针对委员在预沟通会上提出关切的问题,公司管理层充分准备并在正式会议上进行详细汇报,这一举措极大的提高了董事会的议事效率及顺畅程度。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每次定期报告审阅的正式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与管理层和审计师进行充分的预沟通,提前了解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此外,在无公司任何人员参与的情况下,包括本人在内的全体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单独沟通,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并就人力资源经营、风险处置等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所有意见和
建议,公司均积极予以采纳。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办公时长超过15日,工作方式及内容除前述亲身出席各项会议外,亦包括参加机构现场考察等方式。
2023年9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监事一起,对平安银行、平安寿险、平安产险、平安养老险等多家子公司的兰州及西安分支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重点考察公司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新价值文化推广以及机构基层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并督促公司就相关意见及建议作出逐项反馈。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发送的月度通讯、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监管要闻及点评以及其他履职相关主题培训等。2023年,在公司的安排下,本人完成了超过100学时的持续专业培训,主题覆盖新保险合同准则、偿二代二期、风险管理、独立董事职责等履职相关领域,不断拓展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及技能,确保自身始终掌握全面及切合所需的信息以对公司董事会作出贡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亦不存在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需要独立董事予以特别关注事项。对于公司董事会于年度内审议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聘任审计机构等事宜,本人均予以认真讨论审议,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024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广谦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