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表决截止日为2023年5月11日。会议的召开和参加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廷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王廷科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待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王廷科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后,王廷科先生将担任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在王廷科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前,依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其以副董事长身份履行董事长职责,副董事长任职至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长任职资格之日止。同时,因工作调整,王廷科先生于2023年5月11日辞去本公司总裁职务。王廷科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在本公司聘任新任总裁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前,王廷科先生将代为行使总裁职责。王廷科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廷科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附件:
王廷科先生简历
王廷科,58岁,高级经济师,2020年4月获委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王先生于1995年7月至2009年3月任职于中国光大银行,2009年3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中国光大集团。2015年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任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获委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2021年4月获委任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至今;王先生亦兼任人保健康非执行董事、董事长,人保养老非执行董事、董事长。王先生于2019年6月起任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2020年9月起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王先生于1995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