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关于提名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表决,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忠民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张忠民女士为本公司非执 行董事,选举张忠民女士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本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其董事委任且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算,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 满可以重选连任。
张忠民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
附件
张忠民女士简历
张忠民女士,57 岁,现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派出董事,拟 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张忠民女士于2002 年2 月至2020 年12 月, 历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干部、研究发展处助理调研员、 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权益处调研员、直接管理处处长、权益管 理处处长。2020 年12 月至2023 年5 月,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副主任。2023 年5 月至今,任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派出董事。2023 年6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代码:601901.SH)非执行董事。2025 年3 月至今,任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1359.HK)非执行董事。 1992 年毕业于湖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 年和2007 年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日,张忠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简历所述之外的关联关系,不存在曾受中国证监会、政府主 管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