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H股)股票简称:绿色动力(A股)/绿色动力环保(H股)股票代码:601330(A股)/1330(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3层301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3层301 |
邮政编码 | 100035 |
股份变动性质 | 增加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8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绿色动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基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绿色动力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人寿 | 指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绿色动力、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差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3层301
(三)法定代表人:白力
(四)注册资本:621934.9482万元人民币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34984232A
(六)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七)主要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航天金融大厦东门
(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绿色动力任职情况 |
白 力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无 |
魏 斌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中国 | 否 | 无 |
刘文鹏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投资官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审计责任人 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中国 | 否 | 无 |
祝艳辉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金融街商会常务副理事长 | 中国 | 否 | 无 |
李明霞 | 女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否 | 无 |
杨瑞晶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华信元喜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中国 | 否 | 无 |
胡维翊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主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中国 | 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 无 |
刘尔奎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航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所长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 中国 | 否 | 无 |
雷 玮 | 女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东营银行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无 |
刘亦工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否 | 无 |
徐 挺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 苏州苏银远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苏州青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上海润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苏州友骍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苏州润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否 | 无 |
勒晓阳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无 |
曹贵仁 | 男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000402 | 金 融 街 | 168,361,960 | 5.6329 |
002061 | 浙江交科 | 189,823,760 | 7.3033 |
600020 | 中原高速 | 205,224,197 | 9.1317 |
600908 | 无锡银行 | 153,035,590 | 6.9730 |
601199 | 江南水务 | 48,761,700 | 5.2140 |
000885 | 城发环境 | 38,525,278 | 6.0001 |
600269 | 赣粤高速 | 144,226,882 | 6.1757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资金来源
2024年以来,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强调壮大耐心资本的重要性,鼓励保险企业通过长期投资来支持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新“国九条”也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作为一家国资控股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长城人寿在政策引导下,坚定长期投资理念,落实耐心资本实践,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钱长投”优势,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践行“中国式现代化就是最大的民生”理念。2023年以来,对于具有长期收费权,长期稳定现金流和长期稳定收益,能够穿越经济周期的优质资产,长城人寿加大集中配置力度,截至2024年中报,长城人寿权益投资取得不错的投资收益。
环保和公用事业是长城人寿重点配置板块之一,长城人寿认为绿色动力是国内垃圾环保头部公司之一,主业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顾问业务,主要产品有环保服务、电力生产等,上市公司业务稳定且业绩稳健,符合保险公司长期投资理念,适合险资长期持有。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保险公司自身配置需求以及上市公司配置价值进行的长期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权益可能发生如下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69,150,000 | 4.9625 | 70,150,000 | 5.0343 |
合计 | 69,150,000 | 4.9625 | 70,150,000 | 5.0343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均为绿色动力H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绿色动力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绿色动力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式 | 买入或卖出 | 变动股份数量 | 变动数量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交易均价 (元人民币/股) |
长城人寿 | 2024年2月 | 连续竞价 | 买入 | 3,126,000 | 0.2243 | 2.3495 |
长城人寿 | 2024年3月 | 连续竞价 | 买入 | 14,668,000 | 1.0526 | 2.5119 |
长城人寿 | 2024年4月 | 连续竞价 | 买入 | 13,666,000 | 0.9807 | 2.5870 |
长城人寿 | 2024年5月 | 连续竞价 | 买入 | 8,373,000 | 0.6009 | 2.6160 |
长城人寿 | 2024年6月 | 连续竞价 | 买入 | 18,744,000 | 1.3451 | 2.7115 |
长城人寿 | 2024年7月 | 连续竞价 | 买入 | 11,573,000 | 0.8305 | 2.6435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均为绿色动力H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力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
股票简称 | 绿色动力(A股)/绿色动力环保(H股) | 股票代码 | 601330(A股)/1330(H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3层301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 加 √ 减 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 (请注明)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69,150,000股(H股) 持股比例: 4.9625%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70,150,000 股(H股) 变动比例: 增加 0.0718%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7月31日 1,000,000(H股) 方式:集合竞价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此页无正文,为《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白力
日 期: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