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7  广深铁路(601333)公司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5
其中:A股股东人数4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193,059,694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840,519,27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352,540,4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5.08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40.1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4.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武勇先生因其他原因不能出席及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胡酃酃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长武勇先生因其他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黄潮新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李松青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837,922,57799.912,596,6000.091000.00
H股327,766,61092.9724,773,8077.0300.00
普通股合计:3,165,689,18799.1427,370,4070.861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审议及批准选举韦皓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2,857,301,01189.48
2.02审议及批准选举罗敬伦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831,097,96388.66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审议及批准选举李松青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536,237,88795.1427,370,4074.861000.00
2.01审议及批准选举韦皓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227,849,71140.43----
2.02审议及批准选举罗敬伦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46,66335.78----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第1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赞成票通过;第2.01、2.02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候选人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得票数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敦渊、欧阳紫琪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