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广深铁路(601333)公司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8,937.5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83,53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584.759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本次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