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的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公司 制定了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公司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 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境外身份的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港币17 万元(税前),境内 身份的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2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薪 酬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其他说明
1、上述独立董事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和发放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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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等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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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