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现场出席董事10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何兴达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高管任中、离任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选聘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执行董事张泓回避表决。上网公告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耀添、赖观荣、徐徐、郭永清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