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26  新华保险(601336)公司公告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4-003号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杨玉成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结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反欺诈管理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

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杨玉成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杨玉成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执委会下设资产负债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杨玉成先生担任执委会下设资产负债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杨玉成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一表决,同意聘任刘琛女士为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聘任刘智勇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聘任董松芳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上述三名人员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核准。刘琛女士、刘智勇先生、董松芳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1。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

对聘任刘琛女士为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对聘任刘智勇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对聘任董松芳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原董事长李全先生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网公告附件

附件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聘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简历

附件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5日

附件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聘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简历刘琛女士,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刘琛女士现任新华保险客户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公司总监级)兼收展部总经理。刘女士曾任新华保险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监级)、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保费部总经理(公司总监级)、总经理,客户服务部综合管理处经理、服务管理处经理,业务综合部客户服务处经理等职。刘女士于2012年6月取得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资格。

刘智勇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刘智勇先生现任新华保险纪委委员,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新华党校副校长、新华保险干部研修院常务副院长、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刘先生曾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研究规划组组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派出监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工资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刘先生曾就职于中国燕兴哈尔滨公司。刘先生于2017年1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董松芳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董松芳先生现任新华保险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先生曾任新华保险浙江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级),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寿险电销部总经理、合肥区域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吉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寿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董先生于1990年7月取得浙江师范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附件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耀添、赖观荣、徐徐、郭永清

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