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刘智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237号),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刘智勇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刘智勇先生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自2025年4月10日起生效。刘智勇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华保险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