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3  利群股份(601366)公司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6.9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90元/股 ,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利群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于2020年4月1日公开发行了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0年4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利群转债”,转债代码为“113033”,初始转股价格为 7.16元/股,转股期限: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因2020年7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群转债”转股价格由7.16元/股调整为7.01元/股。因2022年7月7日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利群转债”转股价格由7.01元/股调整为7.05元/股。因2022年7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群转债”转股价格由7.05元/股调整为6.90元/股。本次调整前的最新转股价格为6.90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

公司因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公司将于2023年6月15日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8,0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由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拟对“利群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股份适用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调整公式P1=(P0+A×k)/(1+k)。根据上述公式,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利群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6.90元/股,故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调整利群转债的转股价格。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