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6.9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80元/股
? “利群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7月10日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于2020年4月1日公开发行了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0年4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利群转债”,转债代码为“113033”,初始转股价格为 7.16元/股,转股期限: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因2020年7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群转债”转股价格由7.16元/股调整为7.01元/股。因2022年7月7日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利群转债”转股价格由7.01元/股调整为7.05元/股。因2022年7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群转债”转股价格由7.05元/股调整为6.90元/股。本次调整前的最新转股价格为6.90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
根据《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的情况,公司将按相应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以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因此“利群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根据上述派发现金股利公式P1=P0-D计算:
P0=6.90元/股,D=0.10元/股,P1=6.90-0.10=6.80元/股。综上,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利群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6.90元/股调整为
6.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利群转债”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3年7月10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