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股份主体:公司物流总监卢翠荣女士。
?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2024年2月8日,卢翠荣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物流总监卢翠荣女士的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物流总监卢翠荣女士。
(二)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三)本次增持前,卢翠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44,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83%。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卢翠荣女士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也未
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增持主体 | 职务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本次增持数量 | 增持前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卢翠荣 | 物流总监 | 集中竞价 | 2024-02-08 | 10,000 | 1,344,766 | 0.1583% | 1,354,766 | 0.1595% |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卢翠荣女士此次增持属于个人行为,增持资金为个人自有资金。卢翠荣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