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利群转债”转股价格期限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并综合考虑未来的经营发展等多方面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调整不向下修正“利群转债”转股价格的期限,将不下修转股价格的期限由“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11月16日”调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3月29日”。自2024年4月1日开始,若“利群转债”转股价格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群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