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6/13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8,933,112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05%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4,966,722.28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51元/股~5.2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2日及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0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3日及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33,11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股本)的比例为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0元/股,最低价为4.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66,722.2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