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45.01%被动稀释至43.97%,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04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群转债”,债券代码“113033”。公司本次发行的“利群转债”自2020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16元/股,当期有效转股价格为4.87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82,416,877股,占公司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849,678,387股)的比例为45.01%。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3日,“利群转债”转股20,006,22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9,684,610股。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3.97%,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5668855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法定代表人:徐恭藻成立日期:1980-11-13信息披露义务人2: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投资”,为利群集团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5757814508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东三路77号206房间法定代表人:徐恭藻成立日期:2011-07-01信息披露义务人3:青岛钧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泰实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利群集团的控股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797538907F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内)法定代表人:徐瑞泽成立日期:2007-03-20信息披露义务人4:徐恭藻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否信息披露义务人5:赵钦霞性别:女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否信息披露义务人6:徐瑞泽性别:女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4年6月30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2024年7月23日)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利群集团 | 171,129,589 | 20.14 | 171,129,589 | 19.68 |
利群投资 | 57,737,580 | 6.80 | 57,737,580 | 6.64 |
钧泰实业 | 122,170,664 | 14.38 | 122,170,664 | 14.05 |
徐恭藻 | 21,166,523 | 2.49 | 21,166,523 | 2.43 |
赵钦霞 | 5,994,828 | 0.71 | 5,994,828 | 0.69 |
徐瑞泽 | 4,217,693 | 0.50 | 4,217,693 | 0.48 |
合计 | 382,416,877 | 45.01 | 382,416,877 | 43.97 |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利群转债”转股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利群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