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04-20  绿城水务(601368)公司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2

议案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3

议案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8

议案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1

议案五: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2

议案六:关于2024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3

议案七: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 ...... 26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永利) ...... 29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戈夫) ...... 32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春明) ...... 37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焕珍) ...... 4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股东大会的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五、在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股东发言内容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书。

十、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主持者:黄东海先生

5、会议见证律师: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2、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3、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24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

4、《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6、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7、统计表决结果;

8、宣布表决结果;

9、宣读大会决议;

10、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2、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国内经济总体处于恢复阶段,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短期恢复压力仍然较大。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精心部署,聚焦主业拓市场,攻坚克难抓建设,降本增效优管理,企业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现将董事会年内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完成售水量50,640.75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90.27%,同比增长0.17%;完成污水处理量56,308.02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02.36%,同比增长

4.52%;实现营业收入233,170.96万元,同比增长3.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1.59万元,同比下降55.13%;总资产2,112,452.00万元,较期初增长9.29%;净资产467,643.44万元,较期初增长0.52%。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公司近年投资建设的供水及污水处理项目陆续投入使用,加之物价上涨等原因,折旧摊销费、修理费、管网维护费、污泥处置费、动力成本等成本费用及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此外,随着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的增加,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增加。

去年,公司着重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锚定经营目标不放松,多举措推动营收增长

供水业务方面,在建筑用水、特种用水等非居民用水需求受经济环境影响持续下降的不利情况下,公司从提高存量和挖掘增量着手,通过打通断头管、消除低压区、优化供水调度等措施加快解决存量用户用水问题,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向城市周边镇区市场发展新用户,推动售水量增长。污水处理业务方面,完成了秀厢大道、长湖路、金凯路等约19公里污水管的清淤修复,并有效落实“一厂一策”管理,深入摸排污水泵站和管网情况,通过接管引流、管道改造接驳等方式,保

障污水应收尽收,促进污水处理量稳步提升。此外,公司还积极推进南宁市周边水务资源整合,年内完成了对六景等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的受托管理,为进一步延伸主业服务市场范围打下基础,同时,加强对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前期调研,积极与行业内的优质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探讨,为探索和推动产业链延伸创造条件。

2.加快项目建设固根基,持续增强发展优势

公司围绕南宁市加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重点产业的机遇,以产能提升为依托,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供水项目上,继续推进石埠水厂、五象水厂、东盟经济园区水厂二期等项目建设,新建昆仑大道(嘉和城供水加压站-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DN800等供水管道49公里,并加快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水厂、东部新城伶俐水厂一期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污水处理项目上,仙葫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和武鸣、宾阳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顺利通过环保验收,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共计12万立方米/日。2024年1月,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也竣工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立方米/日。同时,根据南宁东部新城规划发展建设需要,正在加快推动马巢河、伶俐等水质净化厂的前期工作。

3.强化运营管理提效能,着力推动降本增效

公司在外拓市场促增收的同时,还着重抓好企业降本增效。一是抓生产技改、工艺优化,促进节能降耗。完成了江南水质净化厂二期、埌东污水处理厂三期、中尧水厂部分工艺和设备的改造,改良水厂、污水厂工艺和设备运行方式,提升运行效率,促进药耗电耗等主要生产成本下降。二是加强设备管理,努力降低维修成本。建立了设备故障联动机制,并开展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设备故障维修频次和成本的下降。三是加强产销差率控制,促进生产效率提升。完成了2023-2025年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实施方案,改造了老旧管网32公里,并加大水务稽查、水表更换及管网听漏、抢修力度,进一步控制产销差。

4.加大研发力度强技术,加快积蓄发展动能

公司结合生产需求,发挥产学研创新联合体作用,持续加大科技研发工作力度。报告期内,在水源安全、水质提升、节能降耗等方面,先后承接了自治区、南宁市各1个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同步立项内部项目5个,完成两个中试基地的搭建,为成果转换提供研究载体,积极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同时,加快推进智慧水务建设,继续开

展供水加压站、污水泵站的远程控制改造,完成二次供水管理平台14个泵房数据接入,持续完善水表抄收、线上线下智慧营业厅、人力资源、设备、合同管理系统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智慧用水报装、智慧营业厅、实验室(水质检测)信息管理等6个系统取得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5.拓宽渠道筹融资,有效保证资金需求

公司努力克服企业负债率攀升的不利影响,发挥多渠道融资优势,一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促进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公司融资项目竞价,将融资成本控制在较低水平。二是完成了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各10亿元的注册工作,抓住债券发行时机,成功发行了 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中期票据,合计募集资金11亿元,并同步开展新一轮公司债注册工作,目前已向证监会正式递交了注册申请。三是落实了石埠水厂一期配套出厂主干管工程等28个项目贷款,融资额度共计40.88亿元,为企业经营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和公司治理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换届选举,并组织5名新任董监高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监高初任培训,进一步增强董监高合规履职能力和自律意识,现任董监高均能勤勉履行职责,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保持良好运作。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1次,董事会8次,监事会6次,股东大会3次,历次会议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并形成决议,保障了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为确保公司法人治理及内控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要求,公司根据证监会、上交所颁布的新规,并结合企业内控、风险、合规“三合一”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相关制度修订工作。2023年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成本费用、内部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等17个法人治理及内控制度,并开展制度集中宣贯培训8次,通过加大内部普及宣传力度,提升制度执行效果。同时,常抓不懈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了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子公司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做好项目后评价及2022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加强对关键领域的风险管理,保障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及决议执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1.30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成员均能勤勉履行职责,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保持良好运作。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5.5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23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8、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2023年,公司完成售水量50,640.75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90.27%;完成污水处理量56,308.02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02.36%;实现营业收入233,170.96万元,同比增长3.42%,市场份额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发放了2022年度现金红利共计49,446,493.00元(含税)。 3、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按期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2023年公司实际取得国内商业银行授信额度540 亿元,截止2023年底已使用额度101亿元,剩余可使用额度合计为439亿元。 5、公司于2023年8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拟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2023年10月,公司成功发行了2023年第三期中期票据4亿元,剩余额度后续将择机发行。 6、公司于2023年8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拟发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11.81、《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公司于2023年12月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协议,聘请其担任
2、《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目前,该所已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已启动20亿元公司债券注册工作,目前已向证监会正式递交了注册申请。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为保障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及时跟进监管动态,组织人员加强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精神,始终保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规性及有效性。2023年,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8份,为股东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做出理性投资决定,提供了客观的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除及时接听、答复投资者来电及上证E互动留言问题外,还举办业绩说明会常态化,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与投资者就公司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进行有效沟通,并联合广西证券期货基金协会、兴业证券广西分公司举办了“走进上市公司绿城水务”投资者主题活动,邀请约30名投资者赴江南水质净化厂现场参观污水净化流程及工艺,交流企业建设发展和未来规划等问题,有效展现公司发展成果及投资价值,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围绕主责主业发展,持续完善城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供水安全保障和污水治理能力,并积极开展环保宣传、乡村振兴等工作,切实践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在抓好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生产运行管理的同时,还着力提高现有用户服务水平,完成了中关村、嘉和城供水加压站等新建、技改项目,继续加快城市老旧管网改造,有效改善服务片区水压,并持续加强水质检验检测,不断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线上线下智慧营业厅功能,打造手段更智能,服务更便捷,用户更满意的水务服务体系,努力提升用户用水体验。顺利完成了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等重大活动的供水保障工作。公司全年自来水水质综合合格率、管网压力综合合格率、自来水管网修漏及时率均为100%,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公司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无负同等责任以上(含同责)的较大交通

责任事故,无火灾伤亡事故,无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此外,公司江南水质净化厂充分发挥环保教育作用,持续完善教育设施,丰富活动内容载体,不断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为生态环保理念的推广做出了积极贡献,获评为广西科普教育基地。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公司选派了4名驻村第一书记开展脱贫户走访排查、产业技术学习和发展研究讨论、乡村治理建设等工作,捐资及发动员工捐款合计71万元,推动帮扶村基础设施改善和种植产业发展,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二、公司2024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2024年生产经营环境分析

1.水务行业投资由提量向提质转移

近年来水务行业相关政策力度持续加大。供水方面,行业整体上处于成熟期,城市用水普及率高,但水资源利用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成为提高供水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措施。202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构建水网建设,供水管网投资规模将持续增长。2022年我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为12.89%,距离《“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要求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到2025年力争控制在9%以内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未来加快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和提质增效将成为水务行业投资重点之一。另外,乡镇的用水普及率较城市用水普及率仍有差异,乡镇供水市场尚有开发空间。污水处理方面,我国城市污水处理量近年来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污水处理率已处于较高水平,但仍需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弱项。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我国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在相关政策推动下,新增管网、处理设施等方面仍保持较大投资规模。

此外,2023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发布了《关于规范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PPP发展新机制,上述文件的出台,将对水务及环保相关产业的投融资模式和商业模式形成一定影响。

2.区域发展加快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公司主业主要集中在广西南宁市及其下属县区,为抢抓机遇构建新发展格局,广西将加快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大力提升投资、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便利化水平。同时,南宁市计划构建1主3副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向东部、南部周边发展,着力推进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东部新城等新区建设,并大力发展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千亿重点产业。随着区域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快,将带来人流、物流的聚集,推动需求提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进一步发展,且在南宁市持续对外开发、创建良好营商环境及加快招商引资的契机下,也将有助于公司加强与相关产业企业的合资合作,加快推动产业链延伸拓展。

3.企业经营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压力

当前,国内经济仍处于恢复阶段,在外部环境影响下,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增长低于预期,且随着新建项目的陆续投产及受物价上涨影响,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原材料、动力成本等大幅增加,也挤占了利润空间。同时,为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及国家黑臭水体治理要求,公司近年大规模举债投入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产负债率大幅攀升,在当前国内资本市场行情低迷的情况下,债权和股权融资难度增大。未来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和行业提质增效要求,公司还需加大厂、站、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在企业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增大的情况下,公司的发展步伐也将受到一定制约。

(二)2024年度经营计划

2024年,是实现企业“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公司将以稳中求进为总目标,围绕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巩固和增强销售回升向好态势,积极推动周边水务资源整合和产业链延伸,着力落实提质增效举措,努力维护企业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2024年工作总体目标为:完成售水量51,60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58,781万立方米,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持续增长。

为完成年度经营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挖掘市场潜力,保持主营业务增长

公司要进一步挖掘水务主业现有市场潜力,并推动子公司业务市场拓展,积极扩

大营收增长空间。供水方面,在做好新用户发展工作的同时,要建立重点用水户服务机制,通过细分市场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快解决重点存量用户用水问题,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营销举措,促进供水业务收入的提升。污水处理方面,要做好泵站、管网情况的深入摸排和设备的维护管理,千方百计增加来水量,并配合优化生产管理和调度,发挥最大产能推动污水处理量增长。此外,要通过绩效考核手段,推动子公司围绕主业认真谋划、积极作为,促进市场和业务拓展,加快形成公司利润增长点。

2.加快项目建设,夯实主业发展基础

公司要配合南宁市新兴区域和产业园区的发展,加快石埠水厂、五象水厂、东部新城伶俐水厂、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水厂等重点供水项目建设,推动主业规模不断扩大。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精神,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研究并用好新政,妥善处理好新旧特许经营机制的关系,抓紧推进马巢河、伶俐东水质净化厂等特许经营项目的落地,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3.加大市场拓展和产业延伸,提升企业发展优势

公司在做好新接收水务资产受托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加快后续资源整合,推动主业范围向南宁市周边区域延伸。同时,充分用好南宁市招商引资的政策和机遇,加快走出去的步伐,积极寻找对外合作机遇,推动产业链延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4.强化成本控制和技术应用,实现企业降本增效

公司要把降本增效作为生产经营工作重点,一是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生产工艺、设备运行方式,实现能耗控制目标。二是加大产销差漏损控制,积极推动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继续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并持续加强管网听漏抢修、水表更换及水务稽查,提高产销差率控制水平。三是继续完善“智慧水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管网GIS、流量、压力等基础数据采集,完成管网GIS数据普查及上图工作,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资源整合,推动生产运营管理提档升级。四是促进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在持续推进生产技术课题研究的同时,做好中试基地建设,为企业效能的提升提供助力。

5.加强规划引领和制度保障,奠定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公司要及时总结“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以来的成效和不足,对规划总体推进情

况进行评估,对标预期目标与实际差异,做好判断分析,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调整工作,以适配企业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更好发挥规划引领指导作用。同时,根据国务院、证监会、上交所关于独立董事改革的有关要求,建立有利于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作用的有效机制,并结合公司内控、风险、合规“三合一”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法人治理及相关内控制度,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6.充分利用各种融资工具,保障企业发展资金需求

公司要多渠道开展融资工作,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抓住资金市场额度宽松,LPR利率下行的机会做好信贷融资,并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加快开展公司债券注册工作,为石埠、五象、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水厂等项目建设,以及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议案二: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2023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2023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检查监督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经营班子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列席了8次董事会、36次经营班子会,审阅了相关会议的材料,参与了会议审议、决策的全过程,通过听取、查阅会议决议执行的相关汇报,深入项目实地检查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谋划和努力推动公司的经营发展,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参与了公司财务预决算会、经济运行分析会、重大经营决策会、项目投融资、内外部审计工作会议的讨论,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各期公司经济运行分析报告、项目投融资及审计报告等材料,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针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

生的原水采购、房屋土地租赁、物业服务、水表安装、提供补水、污泥处置等日常关联交易及向建宁集团购买项目建设用地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深入了解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协议的内容,参与了各项议题审议,并加强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股东、董事均依法依规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均为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均严格控制在决策范围内实施,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不利影响。

(四)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检查监督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2023年,公司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管控目标,开展对公司内控体系的调研诊断、风险识别评估等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为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公司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和指引,结合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6个法人治理制度,及《内部评价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等29个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南宁市国资委的要求,全面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以及内控、风险与合规一体化管理工作。2023年,公司组织开展了企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并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也在不断地更新完善,且制度均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重大缺陷。

(五)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检查监督意见报告期内,对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监事会加强了监督和检查。一方面,凡在公司对外披露重大信息前,均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另一方面,监事会定期查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原始记录。再则,在公司披露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前,提醒和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做好信息的保密,不得在各敏感期和窗口期实施股票交易,并加强对该等人员的监督,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管理,认真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平披露。2023年,公司共完成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6份。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会、经理层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票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督促公司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最新政策法规及要求,规范公司治理,合法合规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监督职能,合规有序履行职责

2024年,监事会将持续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通过依法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会等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会议及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监督会议事项研究讨论和决策过程,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及时把控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运作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合同、财务状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重要事项履行监督,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更好的维护股东权益。

(二)提高监督实效,切实防范财务风险

根据各级监管部门的新政策和监管要求,结合去年开展的公司内控体系诊断、风险识别评估的情况,督促公司依规完善相应的内控制度,并借助内外部审计力量,对公司财务状况、资金使用、内控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和内控运行情况,对公司的投资、融资和资金运作情况、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予以重点关注,并实施专项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公司风险防范,维护公司的健康运行,建立公司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提升业务素质,促进高质高效履职

2024年,公司全体监事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赋予的职责开展监管工作。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强化监事自身业务素质建设,继续发挥监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忠实、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务必使监事会监督工作建立在“全面监督、重点突出、合法有效、监督有力”的基础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监督效能、促进公司发展,继续提供高质量的程序性监督保障,推动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议案三: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公司完成售水量50,640.75万立方米,较上年实际50,556.43万立方米增长

0.17%,完成计划56,101万立方米的90.27%;2023年完成污水处理量56,308.02万立方米,较上年实际53,870.84万立方米增长4.52%,完成年度计划55,011万立方米的

102.36%。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3,170.96万元,同比增加7,716.59万元,增长3.42%。其中:供水收入80,321.40万元, 同比增加536.74万元,增长0.67%;污水处理收入148,587.36万元,同比增加6,995.02万元,增长4.94%;工程施工收入1,553.32万元,同比增加74.23万元,增长5.02%;检测业务收入331.05万元,同比减少98.11万元,下降22.86%;其他业务收入2,377.83万元,同比增加208.71万元,增长9.62%。

2023年发生营业成本153,491.73万元,同比增加10,155.55万元,增长7.09%;税金及附加2,619.11万元,同比增加457.40万元,增长21.16%;销售费用5,819.20万元,同比减少267.22万元,下降4.39%;管理费用11,468.96万元,同比减少42.67万元,下降0.37%;研发费用655.06万元,同比增加274.91万元,增长72.32%;财务费用47,002.42万元,同比增加3,867.24万元,增长8.97%。

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8,932.52万元,同比减少9,973.77万元,下降52.75%。

2023年实现净利润7,351.59万元,同比减少9,032.30万元,下降55.13%。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2,112,452.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8,754.95万元,非流动资产1,823,697.05万元;负债合计1,644,808.5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48,130.16万元,非流动负债1,196,678.40万元;股东权益合计467,643.44万元。

(三)工程投资情况

2023年公司对工程项目投资支出约16亿元。

供水项目方面,继续加快石埠水厂、五象水厂、东盟经济园区水厂二期等项目建设,新建昆仑大道(嘉和城供水加压站-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DN800等供水管道,并加快推进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水厂、东部新城伶俐水厂一期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污水处理项目方面,仙葫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和武鸣、宾阳县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顺利通过环保验收,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共计12万立方米/日。2024年1月,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也竣工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立方米/日。

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

(一)主要经营指标计划

2024年,公司将适时加快市场扩张步伐,扩大业务市场范围,推动管理提档升级,增强企业内生动力,计划完成售水量51,60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58,781万立方米,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持续增长。

(二)工程投资计划

2024年,公司计划投入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约30亿元。供水方面,加快石埠水厂、五象水厂、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水厂、东部新城伶俐水厂一期工程等重点供水项目建设,推动主业规模不断扩大;污水方面,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运营,马山县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实现通水试运行,抓紧推进马巢河、伶俐东水质净化厂等特许经营项目的落地,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按照上述工程投资计划,公司将通过多种融资渠道和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融资成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议案四: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877,853.6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87,785.36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68,290,068.27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921,446,945.0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89,737,013.33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现就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989,737,013.33元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882,973,07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2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2,957,301.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966,779,712.33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议案五: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需按时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并披露,其中,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目前,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3月27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向但不限于下述26家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佰肆拾肆亿零壹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总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工作;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理财直投等。授信金融机构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机构名称综合授信额度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750,000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670,000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500,000
4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471,100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450,000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支行300,000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300,000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290,000
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200,000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200,000
11兴业银行南宁民主支行144,000
12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140,000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银行贷款条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及金融机构间调剂使用。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行130,000
14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110,000
15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105,000
16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龙腾路支行100,000
1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90,000
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光支行80,000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70,000
20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南万达分社50,000
2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50,000
2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50,000
2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30,000
24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0,000
25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30,000
26其他金融机构100,000
合计5,440,100

议案七:

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2年6月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建公司”)分别出具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及避免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附件),承诺水建公司不再承接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类工程项目。鉴于水建公司是提供供水和污水项目施工服务的专业公司,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亦是公司的用户,为发挥水建公司的工程施工的专业优势,推动其对外业务拓展,提升业务量和营利水平,拟对上述承诺内容进行部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具承诺的背景

2012年,公司正在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报工作。为提高企业规范运作水平,按照上市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以及中介机构的建议,公司从法人治理建设、内控制度建立、关联交易规范、同业竞争排除等方面着手,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了从严整改。针对当时水建公司与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工程项目等方面的业务往来,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尽可能的减少水建公司与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杜绝违规情形的发生,公司与水建公司分别就关于减少和规范与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做出了承诺。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根据承诺,公司及水建公司要规范和减少水建公司的对外关联交易,水建公司自承诺出具之日起不再承接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类工程项目,并在良庆供水加压站建设完成后,搬迁办公场所,不再租赁建宁集团下属南宁市三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好物业”)场地和房屋。对其他正常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关联交易,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三、承诺的履行情况

上述承诺签署以来,水建公司已不再新承接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并已于2018年2月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对于其他与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也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或参考市场价格等公允方式确定,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四、拟变更承诺内容

为推动水建公司对外业务拓展,拟删除公司及水建公司承诺中,关于水建公司不再承接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有关内容,即删除原承诺第2点,其他内容不变。

五、变更承诺的原因

水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程施工,公司当初对水建公司的战略定位,是服务于公司的水务主业,主要承接公司供水管道安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等任务。水建公司发展至今,已成为南宁市当地从事水务施工的专业公司,积累了大批专业人员和工程设备,工程质量好,优势明显,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口碑。公司为推动工程施工业务发展,对水建公司战略规划进行了新的部署,将积极推动水建公司对外拓展市场化业务,为公司整体营利水平提升奠定基础。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对水建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的认可,也有意愿委托水建公司承接相关工程项目,但受限于承诺规定,无法开展相关业务。因此,为促进水建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发展,推动其主业对外拓展,拟变更有关承诺内容。

六、后续规范关联交易措施

本次承诺变更后,公司及水建公司会继续履行原承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其他规定,以有利于维护公司及水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为原则开展交易事项,并严格履行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永利)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永利,男,197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任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于2023年1月30日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宁同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宁同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曾担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会计,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广西天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期内,本人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会上,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秉承审慎原则,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题发表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3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委员的上

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专项工作汇报、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公司发展动态,为更好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讨论,科学有效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层、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资料提供及时、详细,对我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使工作能够顺利、高效推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3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被收购的情况,亦无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任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换届选举。此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提名程序,且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高管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拟任董事、高管人选分别出具了相应的承诺,本人也相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且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任期内,均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另外,经核查,任期内未发现公司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并得到了公司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1月30日后,本人虽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仍将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持续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取得更好的成绩。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永利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戈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梁戈夫,男,1956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大学二级教授,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广西大学(商学院)MBA中心主任、糖业经济贸易研究室副主任、一方企业诊断策划研究中心主任,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南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详细审阅议案和相关决策材料,就股东利益密切相关重点事项出具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梁戈夫881003

公司在2023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合法有效,本人秉承审慎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每一项议案,对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有任职,并担任薪酬与考核专委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1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会上,本人充分发挥经济学领域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促进董事会决策效率、决策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1.5天,通过多次现场考察及参与会议讨论,了解公司的运营及财务状况。一方面,通过专项工作汇报、会议讨论、电话和邮件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除了查阅公司生产经营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还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围绕关联交易、重大合同签订、重大投融资等重点事项,结合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研究讨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初稿。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投资者教育活动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为投资者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答疑解惑,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在此期间,公司也为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详实的决策基础材料,及时反馈本人提出的问题,积极落实本人的建议和意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原始记录、交易合同及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和生产经营数据资料,并就本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向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中尧水厂土地等关

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利益。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决议合法有效。会后,公司也严格按照会议决议,执行、签署关联交易合同,并将交易全部控制在会议决议范围内。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被收购的情况,亦无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持续地监督和审查,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2019-2022连续四年都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由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为此,本人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桂华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蒋俊海先生不再兼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叶桂华女士的履历、专业知识和能力等任职资格及其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叶桂华女士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具有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本次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换届选举。此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提名程序,且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高管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拟任董事、高管人选分别出具了相应的承诺,本人也相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且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南宁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并根据此前董事会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核定了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查阅了上述事项的基础资料,了解高管薪酬讨论和核定的过程,并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上述事项,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是贯彻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引导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高管薪酬与激励措施,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另外,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独立、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颁布的政策文件,强化与公司经理层沟通,秉承诚信、勤勉、审慎、务实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献言献策,共同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梁戈夫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春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许春明,男,1962 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担任南宁地区中级法院审判员、庭长,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详细审阅议案和相关决策材料,就股东利益密切相关重点事项出具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许春明871102

公司在2023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合法有效。会上,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秉承审慎原则,严谨、独立、负责地对董事会各项议题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否决票和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9.5天。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专项工作汇报、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围绕关联交易、重大合同签订、重大投融资、企业内部控制等重点事项,结合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研究讨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初稿,及时跟进公司发展动态,为更好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讨论,科学有效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本人还积极参加公司联合广西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广西上市公司协会、兴业证券广西分公司举办的2023年投资者教育活动和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为投资者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答疑解惑,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层、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资料提供及时、详细,对我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使工作能够顺利、高效推

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原始记录、交易合同及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和生产经营数据资料,并就本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向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中尧水厂土地等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利益。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决议合法有效。会后,公司也严格按照会议决议,执行、签署关联交易合同,并将交易全部控制在会议决议范围内。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被收购的情况,亦无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持续地监督和审查,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2019-2022连续四年都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由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为此,我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桂华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蒋俊海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叶桂华女士的履历、专业知识和能力等任职资格及其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叶桂华女士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具有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本次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换届选举。此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提名程序,且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高管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拟任董事、高管人选分别出具了相应的承诺,

我也相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且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南宁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并根据此前董事会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核定了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查阅了上述事项的基础资料,了解高管薪酬讨论和核定的过程,并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上述事项,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引导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高管薪酬与激励措施,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另外,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职尽责。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对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供合理的建议。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公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2024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许春明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焕珍)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本人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何焕珍,女,1973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南宁同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钦州分所负责人,南宁同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东罗矿务局南山矿会计,广西风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宁华泰天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广西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百色世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四)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详细审阅议案和相关决策材料,就股东利益密切相关重点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何焕珍774002

在参与公司2023年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秉承审慎原则,对董事会各项议题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否决票和弃权票。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在历次专委会中,我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认真分析各项议题,积极参与研究讨论,从降低企业经营和投资风险等角度,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为进一步促进董事会决策效率及水平的有效提升贡献力量。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7天。我注意加强与公司经理层的沟通交流,通过电话沟通、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价、舆情等信息。专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我除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外,还向公司收集必要的生产经营数据及信息等决策资料,以确保表决意见客观,充分维护公司发展及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在公司开展2023年度审计工作前,我还组织审计委员会,与公司总会计师、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召开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围绕关联交易、重大投融资、企业内部控制等审计重点事项进行充分沟通讨论,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我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出席了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举办的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发展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好互动关系的建立。公司也全力配合我开展相关工作,不仅主动提供全面详实的决策基础材料,还及时对我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和沟通,积极落实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重点关注事项出具了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原始记录、交易合同及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和生产经营数据资料,并就本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向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中尧水厂土地等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利益。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决议合法有效。会后,公司也严格按照会议决议,执行、签署关联交易合同,并将交易全部控制在会议决议范围内。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被收购的情况,亦无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经过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持续地监督和审查,及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我经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2019-2022连续四年都较好的

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由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为此,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桂华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蒋俊海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叶桂华女士的履历、专业知识和能力等任职资格及其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叶桂华女士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具有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本次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换届选举。此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提名程序,且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高管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拟任董事、高管人选分别出具了相应的承诺,我也相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且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南宁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并根据此前董事会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核定了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查阅了上述事项的基础资料,了解高管薪酬讨论和核定的过程,并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上述事项,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引导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高管薪酬与激励措施,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另外,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做到恪尽职守、勤勉诚信,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赋予的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务实的工作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增加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加强对证监会、交易所等上市监管及法人治理规则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何焕珍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