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6-04-15  绿城水务(601368)公司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 2

议案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议案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3

议案三:关于2026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4

议案四: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 16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焕珍) ...... 1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富全) ...... 24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炜辉) ...... 30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股东会的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五、在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取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表决事项相关。股东发言内容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会议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书。

十、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下午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

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主持者:黄东海先生

、会议见证律师:广西五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主要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3、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6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7、统计表决结果;

、宣布表决结果;

9、宣读会议决议;

、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面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以及水务行业加速转型发展的新形势,公司董事会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认真谋划全年生产经营工作,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与市场营销,加快信息化建设与技术创新融合,不断提高主业发展质量和规模,筑牢企业发展基础,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现将董事会年内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完成售水量52,710.3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0.93%;完成污水处理量61,966.78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83%。实现营业收入250,288.65万元,同比增长

1.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22.47万元,同比增长8.29%;总资产2,556,048.58万元,较期初增长9.19%;净资产485,167.56万元,较期初增长1.76%。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报告期内,采取提存量、拓增量的积极举措,促进售水量和污水处理量的增长,带动供水、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同比增加;二是深化精益管理,进一步降本增效,动力成本、直接材料、维修维护成本、人工成本等同比下降;三是通过强化资金管理,优化负债结构落地见效,以及受益于LPR利率下调,公司有息负债综合融资成本降低,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去年,公司着重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挖掘主业增长潜力,推动营收稳步提升

公司坚持存量提升、增量拓展,推动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在供水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扩建供水加压站、铺设管道、优化供水区域调度等方式持续改善存量用户用

水问题,分析预测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用水需求,主动营销,加快水表报装,促进存量提质与增量拓展。在污水处理业务方面,深化“一厂一策”,进一步优化厂站运行与工艺调控,完成金凯路、秀灵路、那洪大道等污水管网的结构缺陷修复、清淤疏通和排口整治工作,增强污水收集系统的可靠性与处理效能,促进产能的释放。

2、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巩固主业市场优势公司顺应南宁市城市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市场实际需求,科学规划供水布局和规模,有序推进水务设施的建设,持续巩固主业发展优势,增强企业发展韧性。五象水厂一期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石埠水厂一期工程等重点项目稳步实施。持续推进石埠水厂一期配套出厂主干管、五象水厂出厂管、陈村南线出厂管等供水管道建设,并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方面,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一期扩建工程、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通过环保验收,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共计7.5万立方米/日,马巢河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等项目也正同步推进前期工作。

3、深耕细作精益管理,提升运营管理效能公司围绕提质增效,驰而不息抓精益管理,推动生产经营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一方面强化产销差及漏损控制,实行控漏专班工作机制,持续推进DMA分区计量体系建设,加强表务管理,系统开展管网普查,并加大暗漏检漏、维修力度,促使产销差率及漏损率持续下降。另一方面抓好生产运行降本增效,从源头严控采购成本,用好原材料价格下调的有利条件,研究实施药剂投加量精准控制,把握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契机,主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实现平均电价下降,并同步开展设备电耗分析,大力攻坚厂站设备和技术升级,优化三津、陈村水厂及琅东、良庆等供水加压站运行方式,强化生产过程运行调控,强化设备设施定期保养维修,促进药耗电耗等进一步下降。

4、加快信息化和科技创新步伐,厚植高质量发展根基公司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持续深化信息化建设与技术创新,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完成智慧水厂建设标准的制定,为未来新改扩建项目的智慧化建设打下基础。持续完善GIS系统数据体系,优化外勤工单系统,实现巡线抢修流程化与可视化管控,并相继完成英华、滨湖加压站等6项远控改造,进一步提升运维管理效率。同时,持续推进7项科研课题研究。大王滩水库水质课题进入结题阶段,南宁市供水管网漏损

治理技术优化与示范项目、臭氧活性炭中试试验等课题研究形成了初步成果。《五象供水片区双水源供水管网水质敏感区识别与控制策略研究》完成立项,《一种同步絮凝结合处理原水的超滤装置》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此外,公司还联合广西民族大学成功入选2025年广西博士创新站,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深化,为推进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5、持续深化企业改革,激活内生发展动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成取消监事会的改革工作,监事会相关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确保监督职能不弱化、不缺位,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6个内控制度,新增2个内控制度,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嵌入重大决策流程,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开展组织机构改革,将服务区域毗邻、业务关联度高的南宁东盟经济园区分公司并入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能与运营效率,促进武鸣区供水业务的协同发展,进一步强化区域供水服务保障能力。完成管网巡线与水务稽查业务整合,进一步提高巡查效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6、强化融资保障举措,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为全力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及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持续强化资金管理,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一是积极对接金融机构,着力推动重点项目贷款的落实,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把握利率低位窗口,成功发行2次公司债、1次超短期融资券、1次中期票据,融资总额18亿元,票面利率屡创新低。三是密切关注国家金融政策,积极申报上级资金,通过超长期国债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保障南宁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的有序实施。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持续保持良好运作,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0次,董事会10次,监事会2次,股东会4次,聚焦公司发展、经营管理关键事项履行职能,历次会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题均获通过,为公司生产经营有序推进、战略落地实施把好决策关。

(三)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了4次股东会,股东会会议及决议执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4.16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6、关于2025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公司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董事会下达的目标任务。2、公司于2025年5月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发放了2024年度现金红利共计26,489,192.00元(含税)。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按期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2025年公司实际取得国内商业银行授信额度590.90亿元,截止2025年底已使用额度122.50亿元,剩余可使用额度合计为468.40亿元。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7.10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2、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1、公司已于2025年8月完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工商登记手续。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关联方交易制度已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11.131、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3、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公司于2025年11月与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目前,该所已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公司正在加快推进公司债券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12.8关于增加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建宁集团已按批复路径向公司拨付了第一笔项目资本金,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继续注入。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则,持续强化学习研究,切实保障信息披露工作的有效开展,并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专职人员积极参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市值管理等合规培训,不断筑牢关键管理人员的合规底线与履职能力,为防范公司治理风险、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供保障。2025年,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7份,及时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了生产经营、建设发展等投资决策信息。同时,公司还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责任追究条款,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严控信息流转,切实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充分用好投资者专线、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常态化机制,有效回应投资者提问,悉心听取投资者建议,畅通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此外,公司还联合广西上市公司协会、广西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申万宏源证券广西分公司在江南水质净化厂举办了“我是股东走进沪市上市公司——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交流活动,通过现场参观及交流座谈方式,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扎实的主业基础、先进的生产工艺以及稳健的发展态势,进一步增强了投资者对企业发展的信心。

(五)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生产经营与企业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强保障,以水务设施建设为抓手,加快项目新改扩建,持续推动厂站升级和管网优化改造,不断夯实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和污水治理效能。依托EAM系统实现生产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生产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工艺管控与全过程水质监测,年内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污水达标排放,累计削减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约9.8万吨,氨氮约1.37万吨,为节能减排及水体环境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还与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预警机制,全力做好水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水平。同时,

公司持续优化服务举措,在江南区泰富小区、尧头岭社区等53个居民小区推行“水管家”服务,推动供水服务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前置”转变,切实提升用户用水获得感与满意度。针对重点场所、重要活动制定“一场一策”保障方案,提前布点安装应急接水口,完善应急供水、水质监测、管网巡检保障体系,高质量完成“世界市长对话·南宁”、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水务保障任务,以坚实可靠的水务保障能力服务城市发展大局。在扎实做好水务主业外,公司也积极履行其他社会担当。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力量,公司选派7名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业务骨干担任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为7个定点帮扶村的帮扶项目累计捐赠资金共计50.7万元。同时,依托江南水质净化厂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公众开放日、环保志愿服务及研学活动,积极承办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暨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各类活动,通过专家宣讲、沉浸式体验及互动展示等多元形式,传递“节水护水”生态文明理念。江南水质净化厂凭借党建引领绿色发展的实践经验,入选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优秀案例并在全区推广。

二、公司2026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2026年生产经营环境分析

1、水务行业变革与发展并行

(1)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转型期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重点强化城市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等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力度,推动城市供排水、燃气等地下管线管网及供水设施提标、污水再生利用等建设改造,加速推进水务行业基础设施在运行效率、环保达标及韧性提升上取得突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也要求在供水安全、系统韧性、技术升级与老旧管网改造等方面多维协同推进。8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指出,将有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水务行业将以数字化、智能化为主线,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与水务业务深度融合,在供水管网智能控漏、节水精准调控、用户服务线

上化等领域发展,为行业提质增效、保障水安全提供坚实支撑。2026年2月,国务院颁布《供水条例》,围绕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二次供水专业运维等重点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促进行业提升运维管理和服务水平。随着水务行业进入提质增效的转型阶段,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行业发展将从外延式增长转向以系统效能最优、资源循环利用、精准管控为核心内涵的新阶段。

(2)水务企业探索战略转型方向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由大规模增量扩张逐步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新阶段,传统水务市场趋于饱和、行业发展见顶,利润增长空间持续收窄,同时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多变、经营压力加剧等复杂因素影响,水务企业整体进入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是借助现有水务主业优势,积极布局新业务,向产业链横向与纵向拓展,重点布局工业污水处理、固废处置、清洁能源等新兴赛道,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构建“水务+环保”的多元化业务格局,助力提升盈利水平与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是以技术驱动为核心由重资产向轻资产运营模式转型,突破传统水务“重投资、重建设、重资产”的发展瓶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引擎,通过设立科技子公司、输出技术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技术研发、智慧运维、管理输出等轻资产业务,进一步提升利润水平,有效缓解资本开支压力、缩短投资回报周期,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效益增长。

(3)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近年来,国家通过各类政策性资金渠道,推动水务基础设施提质与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城市更新工作已经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同时明确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包含城市供排水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等。

2、区域经济发展为市场拓展注入动力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工作要求,南宁市致力于到2030年,基本建成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市场经营便利地标杆。同时,南宁市“一体两翼”产业格局加速成型,以新能源、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等为重点的跨境产业链持续强化,高新区、五象新区等千亿元园区建设进入

关键阶段,市县联动招商机制成效日益显著。自治区“三个一万亿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也持续推进,区域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继续深化。此外,平陆运河将于2026年建成通航,将带动南宁市半导体、大数据、新能源等产业集聚及区域人口流动。区域经济发展活力持续释放,为公司水务主业规模扩容、市场拓展、产业链延伸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公司发展面临机遇与挑战公司发展正处于战略机遇与现实挑战并存的时期。一方面,国家在水务基础设施提质发展方面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区域经济持续发展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不断加码,为公司释放产能、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延伸发展产业链、获取资金支持、增强企业发展韧性、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创造了重要机遇。另一方面,水务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公司多年来为匹配城市快速发展步伐而大力推进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承受持续压力。同时,新建项目陆续投产转固后,折旧费用、运营成本的持续上升将影响企业经营业绩。此外,在PPP新机制深化、行业市场化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传统的增长模式与融资路径面临变革压力,对公司投融资创新、核心技术构建及运营效率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2026年度经营计划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夯实水务主业发展基石,循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与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周边水务资源整合与产业链延伸,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稳健的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2026年工作总体目标为:完成售水量53,20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63,500万立方米,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持续增长。

为完成年度经营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精耕存量挖掘增量,稳固主业增长步伐供水方面,通过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优化调整供水调度、健全完善水表生命周期全过程管理等举措,精准解决存量用户用水问题,并积极拓展五塘工业园区、南

宁铁路港片区等新兴区域市场,进一步挖掘供水业务增量。污水处理方面,持续优化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力争完成污水设施运行统一调度,通过智慧调控与事前管理,实现来水应收尽收,推动污水处理业务持续增长。同时,着力推进南宁市周边水务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布局,并充分激发子公司经营活力,支持其主营业务的发展、加速市场突破,共同推动公司业绩提升。

2、科学推进项目建设,提升企业发展韧性公司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企业实际发展需求,科学统筹推进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增强企业发展韧性。供水方面,力争五象水厂年内建成投产,中尧水厂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加大力度推动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等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污水处理方面,继续推进在建污水项目建设,稳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切实满足区域污水处理需求。

3、深化精益管理举措,赋能企业提质增效公司要继续把企业提质增效作为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网数据库、深化分区计量建设、强化用水行为监管、推进智慧化调压调控应用等措施,着力做好产销差及漏损控制,促使产销差率进一步下降。二是持续优化节能降耗方案,并制定针对性举措,重点推进落后用能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落实工程项目设备选型全流程管理,开发精准加药系统和智能调泵算法,推动能耗稳步降低。三是依托人工智能AI技术应用提升供水服务精准度,建立服务工单分级分类处置机制以实现提前介入、高效处置,全面升级“水管家”网格化服务标准,同时强化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全流程服务把关,稳步提高用户抄表到户率。

4、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持续激活发展效能公司要坚持科技创新,强化新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加大人工智能在水务场景的应用,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将各污水厂站的运行数据、管网数据、气象数据等接入生产调度系统,通过整合历史数据和实时监测信息,依托物联网、大数据、水力模型等技术手段,实现污水厂、泵站、管道的最优化调度生产模式,最大程度做到来水应收尽收。二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作业模式,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机器狗”巡检技术,推广无人机巡检,推动生产、运营及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三是充分用好创

新联合体,推行“场景开放计划”,系统梳理管网维护、水下清淤、水质突变预警、泵站节能优化等技术难题,积极开放有限空间作业、管网巡检及修复等应用场景,与科技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究与创新,推动技术攻关,提升水务运营保障能力。四是继续推进《臭氧生物活性炭工艺运行效能优化及应用示范》等7项科研项目研究,年内完成3个项目的结题,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经营实际中转化、落地。

5、夯实公司治理基石,护航企业行稳致远公司要综合研判宏观环境与行业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系统、科学谋划未来发展方向与实施路径,完成“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描绘明晰蓝图。依法依规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保障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持续稳定运作。持续完善内控、风险、合规“三合一”体系建设,根据监管新规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同时,积极加大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管理人员末位调整制度,进一步深化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制度,形成更有效的激励与人才培养机制,更好地适应企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

6、用好多元融资渠道,筑牢资金风险防线公司要坚持规模与安全并重,一手抓多元化融资,统筹规划使用好各类融资工具,结合资金需求与市场窗口适时发行各类信用债券,尽可能争取低利率、长期限的资金。同时,继续抢抓政策窗口期,扎实推进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手抓资金风险防范,加大应收账款追收力度,建立健全欠费清收、回款考核与风险预警机制,切实促进应收账款回笼,压降财务风险。此外,还要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的刚性约束与战略引领作用,进一步驱动降本增效,提升资金管理效率。持续强化合规审批,加强现金流监测,筑牢安全堤坝,确保资金链稳健安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二: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369,094.4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36,909.44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91,232,184.98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018,688,270.88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09,920,455.86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现就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09,920,455.86元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882,973,07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3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30,904,058.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2,079,016,397.86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三:

关于2026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2026年新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但不限于下述27家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佰玖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总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工作;授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理财直投等。授信金融机构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机构名称综合授信额度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750,000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700,000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500,000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435,400
5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424,200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支行340,000
7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龙腾路支行310,000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300,000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光支行290,000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240,000
1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200,000
12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195,000
13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172,000
1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行160,000
15兴业银行南宁民主支行144,000
1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140,000
1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100,000
18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72,900
19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70,000
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70,000
2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64,000
22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南万达分社50,000
2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50,000
24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30,000
25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0,000
26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宁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用社25,000
27其他金融机构100,000
合计5,962,500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使用条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及金融机构间调剂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四:

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购买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该保险已到期。为持续健全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提升公司应对潜在法律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一)投保人: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拟购买董责险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的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经理在三年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选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焕珍)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动态,认真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议职能,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何焕珍,女,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西同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所长,南宁同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广西风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宁华泰天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广西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百色世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钦州分所负责人、南宁同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会会议4次,本人均依法依规出席,详细审阅议案和相关决策材料,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讨论,并就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何焕珍1091004

报告期内,对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本人在会议召开前均对公司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根据需要主动问询、获取补充资料,做好充分准备。在董事会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汇报、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对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独立审慎判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职责。会后,本人持续关注相关决议的执行与落实情况,确保董事会决策有效落实。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董事会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亦未出现弃权或反对表决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包括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1次预算管理委员会及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此外,公司还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预算管理五个专门委员会均有任职,并担任审计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历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在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划转南宁东盟经济园区分公司至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暨注销南宁东盟经济园区分公司、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从降低企业经营和投资风险等角度,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助力董事会决策效率及水平的有效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审工作,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定期审查公司内部审计规范、有效运作的情况,定期听取公司内审机构关于内控检查监督、内控自我评价、内审工作计划与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在公司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过程中,本人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沟通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内控的审计工作要求,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关于年度审计事项的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部全体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工作计划,并明确年度关键审计事项,以确保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出席了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举办的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充分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关注要点,及时了解股东诉求,为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有效的沟通桥梁发挥积极作用。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与年审会计师、公司总会计师、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进行现场或电话沟通交流,结合现场调研、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工作,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20.5天。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注重与公司经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股价变动及市场舆情动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积累第一手信息。除聚焦公司主业经营发展情况外,还积极关注其他协同业务发展,并主动开展调研指导。报告期内,本人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走访了水建公司在建重点项目现场,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检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并与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深入交流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法人治理体系、生产经营业绩等情况,围绕战略规划聚焦、产业链协同、风险

防控、业务市场拓展等议题,提出专业意见,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对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完整地提供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以及行业发展、上市监管等外部动态,为本人有效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公司紧跟监管政策要求,积极组织了“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市值管理”“国有企业投资并购法律”等专题培训,为本人不断提升专业研判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进行审查,认真审阅公司关联交易原始记录、交易合同及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和生产经营数据资料,结合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性,以及资本公积变动的依据与影响等关键因素,进行独立分析判断并审慎评估,对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监督。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决议合法有效。会后,公司也严格按照会议决议,签署、执行关联交易合同,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董事会年度审议金额。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并签署了以上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同时,经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致同”)合作期限届满,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年度审计需求启动公开选聘程序,聘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国富”)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事先就解聘事宜与致同进行沟通,致同表示无异议。本人在审议过程中,依据审计专业经验,对北京国富的证券业务资质、执业记录、团队构成及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慎核查和独立评估。经审查,北京国富具备相应的审计服务资质与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要求,本次更换理由充分、程序正当。为此,本人同意公司聘用北京国富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该事项提交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工作细则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状况。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本人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始终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发生。

未来,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发展,相信在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引领下,公司能够持续完善治理、稳健前行,实现长远发展的目标。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何焕珍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富全)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度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与发展动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曾富全,男,1967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曾担任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广西大学商学院教授,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前,除了认真研读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外,会视情况主动搜集、分析与审议事项相关的行业信息及经营数据,为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议意见奠定基础;会中,积极参与各项重大事项的审议与讨论,并基于自身的专业判断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2025年度内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及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在审议所有议案时均持审慎态度,经独立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有任职,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历次专委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包括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在历次会议中,本人均对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题进行深入分析,积极参与讨论,结合本人的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进行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为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提供有力支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审工作,加强与内审部门的沟通,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执行的有效性。在公司启动2024年度审计工作前夕,本人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部召开的审计事项沟通会,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时间安排以及双方配合事项等进行了充分交流,确保年度审计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曾富全1096103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股价、舆情及相关政策变化,紧紧把握公司实际运营动态,并参加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为投资者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答疑解惑,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理解与认同,切实履行投资者关系维护的职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19天,通过实地调研、与董办、财务等关键部门及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与内部管理状况。为深入了解公司工程业务发展情况,还前往公司下属子公司——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研,实地走访其重点在建项目现场,详细了解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进度,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并与水建公司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交流座谈,听取水建公司董事长关于水建公司生产经营业绩、经营管理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法人治理体系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汇报。公司管理层对本人履职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充分配合,及时、完整地提供了履职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回应,为本人有效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公司还协助本人报名参加了由中国证监会授权机构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教育培训,学习了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及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等方面的监管新规。此外,公司还组织了信息披露及市值管理、国企投资并购法律专题等合规培训,有利于本人进一步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准确把握监管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针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实际执行未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交易条款公平、透明,符合市场化原则,有效支持了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编制的各项定期报告均进行了审核,上述报告均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同时,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基于所获取的信息及公司的说明,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原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致同)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要求,以公开选聘方式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国富)为2025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解聘事项与致同进行事前沟通,致同对此未提出异议。本人已查阅北京国富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其资质条件、业务团队从业经历及服务能力等,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必要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合理。为此,本人同意公司聘用北京国富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及薪酬核定方案等有关规定,拟订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兑现方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和经营绩效情况等资料,并组织委员会开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讨论和核定工作。本人认为该薪酬方案制定程序合规,考核依据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有利于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其它情况。

(十)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在工作中,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主动了解水务行业动态,注重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要求行使职权。在加强与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的同时,尽可能地深入业务一线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同时,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法律法规

和监管政策的最新变化,持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实际行动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曾富全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炜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邓炜辉,男,1985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广西北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会会议4次,本人均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详细审阅议案和相关决策材料,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讨论,并就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具体如下:

2025年度,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秉承审慎、负责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弃权或反对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三个专门委员会有任职,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3次,还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在历次专委会和专门会议中,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认真查阅基础资料,沟通具体情况,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并结合本人法学领域专业知识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独立判断,确保表决意见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公司内审工作,认真查阅内审部门出具的相关审计资料,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负责人的有效沟通。在公司开展2024年度审计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并充分沟通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邓炜辉1096104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活动,分别出席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举办的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密切关注公司中小股东提出的意见及诉求,捕捉市场疑问与潜在风险,并向公司反馈及了解核实具体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及与年审会计师、公司总会计师、审计部门、年报编制工作人员见面沟通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19.5天。结合现场调研、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并从外部独立视角,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业务发展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除了关注公司本部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还前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考察,实地走访该子公司在建重点项目现场,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检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并与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深入交流子公司的业务运营、市场拓展及内部管理等情况,充分掌握一手信息,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多种渠道协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公司还助力独立董事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市值管理合规”专题培训,帮助我们及时掌握监管政策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针对报告期内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

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金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年度审议金额,并且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到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并签署了以上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致同)合作期限已到期,公司综合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要求,以公开选聘方式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国富)为2025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事先就解聘事项与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对解聘事宜无异议。经核查北京国富提供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工作方案、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北京国富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质,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业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为此,本人同意公司聘用北京国富为2025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该事项提交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十)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与外审机构沟通、听取经营管理

层汇报等多种渠道,对公司经营发展、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慎的核查,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的立场,持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强化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不断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为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邓炜辉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