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鼓动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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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1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注册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为吕桦。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为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6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7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业务收入45,825.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990.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762.62万元。
2022年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3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5,938.3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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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7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帅英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袁蓉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帅英女士和付英英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简历
任帅英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年度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2013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历
袁蓉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3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6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挂牌公司报告50份。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任帅英女士: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付英英女士:2015年9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2015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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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的 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
152.7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2.7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其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审计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能够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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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