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鼓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陕鼓动力(601369)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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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EKOL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及公司为EKOL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EKOL,spol.sr.o.(以下简称“EKOL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0.38亿元的银行借款,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89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通过融资性保函及跨境担保函为EKOL公司上述借款额度及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83亿元,其中为EKOL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0.23亿元,为EKOL公司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60亿元。EKOL公司获得的独立授信额度不能满足其业务执行要求,还需公司为其部分银行借款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EKOL公司获得银行借款额度及授信额度后可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求。EKOL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EKOL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及公司为EKOL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

李树华 冯根福 王喆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