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鼓动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并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议事规则的公告》(临2023-055)
制定、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二、审议通过并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的公告》(临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公告》(临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23-058)
因公司董事李付俊先生为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3-059)
公司副董事长陈党民先生、董事牛东儒先生、李付俊先生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