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根据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相关文件,经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提名鲁智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人选(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鲁智礼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菅明军先生择机确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启本先生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附件:公司董事、董事长候选人鲁智礼先生简历鲁智礼,男,1966年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南证券公司证券发行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所所长。2002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9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3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目前,兼任河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