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年7月13日 郑州
目 录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菅明军先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提名,提名鲁智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人选。
附件:鲁智礼简历
鲁智礼简历
鲁智礼,男,1966年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南证券公司证券发行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所所长。2002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9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3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书记。目前,兼任河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年,中国证监会下发了新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需对《公司章程》的章、节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依据 |
1. | 第一百七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在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三)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四)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五)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一)至(四)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六)在其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 | 第一百七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最近3年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 (二)在公司、公司附属企业或关联方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三)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中非关联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五)在与公司及附属企业存在业务往来或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二)至(四)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依据 |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 (七)与拟任职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关联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存在利害关系;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九)中国证监会或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部门认定的、不适宜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 任何人员最多可以在2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况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解聘,并向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七)在其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 (八)与拟任职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关联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存在利害关系;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十)中国证监会或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部门认定的、不适宜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 任何人员最多可以在2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况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解聘,并向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