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鲁智礼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