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4年8月19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军红女士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