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债券代码:167668 债券简称:20兴业C1债券代码:188418 债券简称:21兴业03债券代码:188588 债券简称:21兴业04债券代码:188854 债券简称:21兴业C1债券代码:188980 债券简称:21兴业06债券代码:197852 债券简称:21兴业F1债券代码:196171 债券简称:22兴业F1债券代码:185269 债券简称:22兴业01债券代码:194297 债券简称:22兴业F2债券代码:138931 债券简称:23兴业01债券代码:115188 债券简称:23兴业02债券代码:115373 债券简称:23兴业03债券代码:115374 债券简称:23兴业0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至11月,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入资金39,809万元(以下简称“主债权”、“主债务”)。为担保公司主债权的实现,中珠集团将其持有的辽宁中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珠”)5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公司,且辽宁中珠与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对中珠集团所负主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4月,由于中珠集团未按照协议约定对主债务履行回购义务,辽宁中
珠也未在担保范围内履行担保责任,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中珠集团、辽宁中珠达成调解。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执行立案,并将案件移送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恢复执行通知书。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执行尚未完毕,暂难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