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61,662,725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82%。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福建省投通知,福建省投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合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持股数量 | 634,510,179股 |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7.35% |
|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 |
|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否 |
|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 ?是?否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34,510,179 | 7.35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母公司。 |
| 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118,716,671 | 1.37 | ||
|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435,875 | 0.10 | ||
| 合计 | 761,662,725 | 8.82 |
二、本次增持情况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是?否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增持主体名称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拟增持股份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
| 拟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A股股份 |
| 拟增持股份方式 |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合规交易方式 |
| 拟增持股份金额 | 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 |
| 拟增持股份数量 | 不适用 |
|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不适用 |
| 拟增持股份价格 | 本次增持不设固定价格区间,福建省投将根据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自主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
|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 福建省投自有资金 |
| 拟增持主体承诺 | 福建省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