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属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2023年度总第5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3年4月23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与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钟瑞明因其他公务原因委托董事修龙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南方以BOT模式投资建设广东省惠州惠城
至深圳坪山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2年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