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属2023年总第6次会议,第4次临时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3年5月4日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交通向招商中铁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6月中下旬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做好股东大会筹备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