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属2023年第4次定期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惠平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未发现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