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属2024年第8次临时会议(2024年度总第11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9月26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聘李新生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因工作调动原因,解聘李新生先生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程序完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新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诚信、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
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新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耿树标先生、韩永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期均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解聘耿树标先生公司总裁助理职务,解聘韩永刚先生公司安全生产总监职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耿树标先生、韩永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耿树标先生、韩永刚先生均持有公司A股股票,所持股票全部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其中耿树标先生截至目前持有公司A股股票223,200股,韩永刚先生截至目前持有公司A股股票299,733股,上述股票均处于限售期。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耿树标先生,无曾用名/别名,4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本公司副总裁。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8月至2016年2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铁专业化水务环保公司(后为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备组常务副组长;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任中国
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任本公司规划发展部(企业管理实验室)部长(主任)、中铁高质量发展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中铁“三个转变”研究院院长;2022年6月至2024年9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规划发展部(企业管理实验室)部长(主任)、中铁高质量发展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中铁“三个转变”研究院院长;2024年9月起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本公司副总裁。
2.韩永刚先生,无曾用名/别名,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长沙铁道学院铁道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2014年4月至2019年6月任中铁四局二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 2020年12月任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工程建设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中国中铁工程建设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中铁京津冀区域总部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24年5月至2024年9月任本公司安全生产总监、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稽查总队)部长(主任、队长);2024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