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3名。鉴于本行监事长空缺,监事会成员共同推举张杰监事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98 |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 公告编号:临2023-013号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