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工商银行(601398)公司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9日14时5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总行香港港湾道1号君悦酒店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文件目录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 19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3

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 24

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6

关于选举冯卫东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7

关于选举曹利群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的议案 31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3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9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2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 4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2023年3月30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本行董事会牢牢把握以现代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本行“48字”工作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提升专业性,科学分析研判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有效传导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着力强化战略引领,持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稳进改”工作促进“强优大”提升,推动本行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现代金融企业道路上迈出新步伐,全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2年,本行取得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好于预期、近年最佳的良好业绩。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22年集团营业收入8414.41亿元,实现净利润3610.38亿元,比上年增长3.1%,基本每股收益达0.97元;截至2022年末,本行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97%,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11.43%,不良贷款率1.38%,拨备覆盖率209.47%,资本充足率19.26%。

现将本行董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从严治理,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模式

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与一体化推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架构和机制,进一步提升本行公司治理的稳健性和有效性。夯实公司治理制度基础,将制度优势厚植于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重要制度,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议案,有序推进制度修订和重点工作落地转化。做好党委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决策机制的有效衔接,促进董事会审议事项与党委决策主动对接、统筹谋划。推动附属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集团整体治理能力和协同发展水平。

(二)组织修订公司章程,与时俱进夯实治理基础

积极适应中国商业银行治理模式变化和全球公司治理的整体发展趋势,组织

推进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并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修订突出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中党建相关条款,推动提升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制度化、规范化、一体化水平;突出主责主业,聚焦落实金融工作“三项任务”,引导更多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突出明晰“三会一层”职责边界,加强各治理主体的职能衔接、工作协同,不断提升治理效能;突出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全面对标境内外最新监管要求和先进实践标准,强化股东权益和员工职益保护,致力打造全球公司治理领先实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得到资本市场和投资者高度认可,以94.06%的高票赞成率获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持续推进ESG建设,努力打造世界一流企业

高度重视并持续深化ESG治理,审议通过本行2021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积极推动本行健全ESG治理架构,完善ESG治理制度和机制,加强ESG信息披露,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有机融入经营发展。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绿色金融,支持本行开展碳金融、生物多样性金融等前瞻研究,积极为美丽中国建设和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工行智慧和力量。积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和集团透明度建设,推动拓展投资者与本行沟通交流的媒介和渠道,重视保障投资者回报。2022年,本行发布绿色金融品牌“工银绿色银行+”,在明晟(MSCI)ESG评级中升至目前国内上市银行最高等级,被《财资》杂志评为“最佳可持续金融银行”。

二、加强战略规划管理,积极谋划本行高质量发展

(一)制定集团发展新规划,擘画未来发展新蓝图

坚持战略引领,做好发展战略规划,精准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重大战略任务,审议通过本行“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点领域各项子规划,为本行未来高质量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行动指南。注重加强战略传导,督促管理层推动各部门、各机构修订本专业、本机构规划,构建完善集团发展战略规划体系,战略执行力进一步提升。

(二)持续完善战略布局,推动战略重点有效实施

持续关注经营发展情况,审议通过本行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议案,听取本行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2022

年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相关汇报。支持管理层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持续完善“扬长补短固本强基”战略布局,推动第一个人金融银行、外汇业务首选、重点区域竞争力提升、城乡联动发展等重点战略有效落地并取得显著成效。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GBC+基础性工作,加强各业务板块、境内外分行、附属机构的协调联动。人民币一般性存款增量突破3万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约30万亿元,存款增长稳定性、均衡性明显提升,走出“不一样的曲线”。客户总量不断扩大,对公客户、结现账户、商户均突破1000万户,个人客户突破7.2亿户。2022年,本行“强”的基础进一步夯实,资本充足率保持国内首位,稳居全球大行前列;“优”的质态进一步延续,ROA、ROE保持市场较优水平,科技综合实力持续引领同业、跃上新阶,经营更加稳健;“大”的优势进一步巩固,总资产全球领先,净利润创历史新高。

三、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大行“头雁”作用

(一)心怀“国之大者”,稳健高效传导国家宏观政策

认真贯彻国家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审议通过本行2022年经营计划,督促管理层及时出台助力稳增长具体举措,科学安排投融资总量、结构、节奏和价格,推动本行通过贷款、债券、租赁、债转股等工具,累计向实体经济提供全口径资金超6.4万亿元,有效发挥了大行支柱和引领作用。支持管理层主动对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碳减排、科技创新、设备更新改造等人民银行七大板块专项再贷款总量、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配套融资规模均保持同业领先。支持管理层连续实施“春融行动”,以金融力量助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向先进制造、专精特新、内外贸一体化等领域外贸外资企业累计新发放贷款超1.17万亿元。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担任人民币清算行的境外机构增至10个。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支持本行认真履行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中方主席单位职责,推动“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扩展至71个国家和地区。

(二)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在支持重点领域中展现大行担当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通过审议议案、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督导管理层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着力把更多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现投放精准直达、提速提质。推动管

理层加大对复工复产、稳链固链、保通畅通支持力度,制造业贷款、绿色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涉农贷款等重点业务全面完成结构性目标任务,增速均明显高于各项贷款增速,高新技术企业有贷户覆盖率较2022年初增长1.87个百分点。推动本行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管理层加强资产负债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坚持“房住不炒”,推动管理层落实“金融16条”部署,积极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三)全力建设人民满意银行,在提质普惠金融中擦亮人民金融底色审议通过本行2022年度普惠金融业务经营计划,听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有关情况汇报,支持管理层提升个体工商户、新市民、农户等重点客群服务覆盖,推动本行普惠贷款、涉农信贷增速保持同业领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本行不断丰富高质量金融供给,督促实施养老金融政策,努力满足多样化养老金融需求。推动网点数字化、生态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本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定期跟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审议通过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2021年工作情况与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听取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督导管理层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客户投诉治理不断深化。

四、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巩固稳健发展根基

(一)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审议通过本行“十四五”时期风险管理规划、《全面风险管理规定(2022年版)》、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相关制度、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集团合规风险与反洗钱管理等有关议案,积极推动本行持续完善风险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推动管理层实施总行分行、境内境外、表内表外、线上线下、商行投行附属机构“五个一本账”管理,健全货币、外汇、债券、股票、商品等“五大市场”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三道口、七彩池”智能信贷风险管控、境外机构风险管理以及气候风险、模型风险等新兴风险管理,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促进本行夯实防范化解风险堤坝,持续提升风险管理整体性有效性。加强集团并表管理,督导附属机构合规运作,不断强化集团风险管控。

(二)加强资本精益化管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

统筹加强资本管理,审议通过本行“十四五”时期资本规划、2021年度资本

充足率报告、2021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议案,推动管理层完善资本科学筹集、高效配置、精准计量、长效约束、常态优化“五位一体”管理机制,多措并举提升资本管理水平,持续夯实本行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了本行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能力。2022年,本行发行2200亿元境内二级资本债券,资本结构不断优化,稳健持续发展根基进一步筑牢。

(三)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和审计监督,推动提升监督效能

高度重视内控案防和审计监督工作,审议通过本行“十四五”时期内部审计发展规划、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内部审计章程(2022年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版)》、员工行为守则及其细则等有关议案,听取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等有关汇报。持续加强集团合规文化建设,不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支持管理层深入开展内控合规“价值提升年”主题活动,推进集团反洗钱管理和境外机构合规建设,督导附属机构聚焦主业、压缩层级,全行内控合规管理水平获得新提升。推动治理层监督与业务监督等有效结合,提高内审价值贡献,增强外审有效性,持续健全大监督体系。

五、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集团发展动能

(一)积极推动“数字工行”建设,有效赋能经营创新发展

坚持科技驱动、价值创造,着力强化本行服务“数字中国”建设的能力与水平,积极推进集团数字化转型发展,审议通过本行“十四五”时期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和集团数据治理与智能应用规划,支持管理层推进“数字工行”和智慧银行生态系统建设,服务数字政府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企业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手段全面提升客户体验、业务效率和经营价值。2022年,本行在数字生态、数字基因方面实现进一步突破,数字资产、数字技术、数字基建基础持续夯实,“数字工行”(D-ICBC)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数字化转型实践成果领先同业。

(二)深入推进综合化国际化发展,不断增强集团协同发展效应

坚持国际视野、全球经营,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审议通过本行“十四五”时期国际化发展规划议案,持续关注境外机构发展情况,促进海外机构和附属机构对集团贡献占比提升。支持和推动综合化子公司增强专业能力,关注发展质量,通过审议议案、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

式,督导子公司聚焦主业、稳健经营,致力提升工银品牌协同价值和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集团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

(三)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提升经营管理活力

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支持和推动本行制定深化综合改革方案,形成综合改革的系统化实施路径,推动本行提升金融供给能力、加强风险内控治理、夯实战略性基础、优化组织架构、完善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增强了高质量发展动能。2022年,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2022年版)》等议案。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支持管理层积极探索创新业务发展模式,培育长期增长点。

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和有力有效监督

(一)完善运作机制,不断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质效

持续加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题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优化会前沟通机制,形成包括沟通会集中沟通、董事会秘书专题沟通、重点议题“一对一”沟通等在内的多元化会前沟通机制,确保董事会研究的议题充分汇聚智慧、凝聚共识。优化董事会决策落实督导机制,建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意见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关注、研究、落实董事会意见,并定期跟踪问效,强化董事会决策实施闭环管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顺利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议事效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围绕董事会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工作,积极为董事会建言献策,有效发挥了专业支持和决策参谋作用。2022年,本行董事会组织召开10次会议,研究99项议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47次会议,研究119项议题。

(二)有序开展董事换届和选聘工作,持续完善董事会成员组成

稳步推进董事会人员调整,审议通过多项关于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任职的议案。结合董事从业经验、履职专长等,审议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相关议案,统筹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不断完善与董事会高质量决策相匹配的董事会成员架构。2022年,本行有1名非执行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新任;1名非执行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离任;1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连选连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董事会

有14位成员,执行董事4人,非执行董事5人,独立董事5人,其中女性董事2人。董事会成员在性别、地域、专业及经验等方面的分布具备结构性优势,有利于充分反映各方观点,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符合本行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持续增强董事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董事价值贡献

深入推进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工作,审议通过《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规则(2022年版)》,高质量开展董事年度履职评价,推动提升董事履职效能。组织董事聚焦国家战略部署和本行改革发展重点问题,围绕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推进网点转型、加强本行及分支附属机构经营管理等主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与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有力促进了本行战略传导和改革发展。各位董事广泛参与行内外重要会议、活动以及有关监管培训和业务培训,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和本行经营发展质态,履职能力持续提升。2023年,本行董事会将继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48字”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现代金融企业建设,着力在“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防风险、开新局”上下功夫,笃行不怠,接续奋斗,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工商银行成立40周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2023年3月30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监事会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相统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总行党委对监督工作的指导,根据监管要求和有关规定,扎实做好监督工作,积极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全行依法合规经营和科学稳健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一)监事会运作规范高效。2022年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我行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报告及摘要、履职评价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19项议案,听取我行经营情况、风险管理情况、集团合规与反洗钱管理、外部审计报告等19项工作汇报,审阅我行战略规划执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35项专题报告。组织开展5项专题调研,形成相关调研报告,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有关部门发送《提示函》和监督建议函15份,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监督作用。

(二)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职。监事会成员立足监督职责,按时参加监事会会议,认真研究审议各项议案和专题报告,客观公正发表意见,恰当行使表决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高级管理层有关会议,参加银保监会大型银行董事监事访谈,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督工作和专题调研;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总结,积极学习借鉴同业有关工作经验,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外部监事在行内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符合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审议,2022年度5位监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加强监事会制度建设。对标最新监管要求,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为监事会规范运作和有效行权夯实法制基础。梳理监事会监督制度依据,提取监督工作制度清单,汇编形成监事会工作主要制度手册,促进监事会制度体系化、系统化和手册化。梳理总结监督工作实践,编制《日常监督工作流程手册》和《专

项监督调研流程手册》,实现监督工作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修订《监事会办公室工作规则(2022年版)》,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平台的职能作用。

二、加强履职监督

(一)强化日常履职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有关会议、调阅文件、调取数据、听取审阅汇报、开展专题调研和日常履职监督等多种方式,持续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议事规则和规章制度情况,贯彻落实国家重要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以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落实监管意见等情况,重点聚焦“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共同富裕等重要任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实体经济,做好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情况,以及在公司治理、战略制订和执行等方面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情况。

(二)组织开展2022年度履职评价。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科学有效、问责严格的原则,制定履职评价工作方案,有序开展监事会年度履职评价工作。以现场和书面相结合的形式访谈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成员、总行有关部室总经理,听取履职评价意见和建议,结合日常履职监督情况,对2022年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促进依法合规履职尽责。

(三)做好战略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持续关注我行发展战略制定实施、信息披露工作进展等情况,关注董事会和高管层组织推动新三年规划落实以及我行“十四五”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把握“大、全、稳、新、优、强”,提高监督站位,重点关注战略传导以及四大重点战略实施情况。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对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分别形成有关评估意见。

(四)开展集团综合化子公司公司治理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集团综合化子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公司治理运行实效、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等情况,针对调研发现问题,提出指导子公司制定符合自身特色和集团战略定位的发展规划、强化实现“一点接入,全集团响应”统筹管理机制、加强对子公司公司治理的评估和指导、完善多维度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机制、完善非银行子公司风险统一视图

等工作建议,推动完善集团公司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开展碳中和工作情况专项监督。加强对我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监督分析,围绕我行碳中和工作情况开展监督分析,重点关注我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双碳”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系统梳理全行加大治理架构“双碳”工作部署、明确全行“双碳”工作重点任务、采取重点工作措施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立足公司治理监督视角,对标国内外同业实践,提出战略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自身碳中和工作进程等监督建议,促进我行自身碳中和工作加快推进。

三、加强财务监督

(一)认真审核定期报告和财务信息。了解外部经济环境、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定对我行影响,关注对经营结果和所有者权益影响重大的会计核算事项,深入分析资产负债、盈利能力、收益结构变化及同业对比情况,对境内分行存款付息率和贷款收益率有关情况进行专题分析。认真审核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定期听取全行经营情况和财务报告审计结果汇报,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监督外部审计履职情况,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开展外部审计师年度履职评价,提出审计重点和工作要求。

(二)加强对重大财务决策及财务管理机制监督。监督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制定和执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附属机构设立及增资等情况,抽查大额资产购置和租赁、资产处置、费用支出等事项财务审批和会计核算情况;关注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财务合规管理、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整改落实,绩效考核体系改革和运行,业务发展的资源投入和使用效能情况,促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升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三)深入开展非利息收入有关情况专题调研。对比分析我行与国内建行、国外摩根大通等10家银行近5年非利息收入数据,查找自身短板和同业差距,调研总行9个部门和5家分行,了解影响非利息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及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快创新转型、推进非利息收入可持续增长,加强精细化管理、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集团一体化联动、增强发展合力,加强合规管理、推动收入质价匹配等相关工作建议,促进非利息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

(四)加强预期信用损失管理情况监督。认真落实银保监会要求,监督董事

会和高级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对监事会监督职责履行情况开展自查,审阅拨备计提情况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报告,听取集团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及参数体系、相关制度体系的汇报,重点关注制度体系健全性、预期损失模型方法论、参数调整及对减值准备影响等事项,促进规范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计量、报告与管理工作。

四、加强内控监督

(一)持续强化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监督。监督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与有效性,重点关注制度体系建设与执行、内部控制机制运行、“三道防线”履职及监督检查体系运作等情况,增强对内控、内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审核集团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跟进全行内控评价工作实施情况。关注境外机构、综合化子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及作用发挥,促进集团内部合规管理整体水平提升。

(二)着力加强重要领域与关键环节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监管要求,重点加强案防管理、关联交易、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处罚、信息披露、数据治理、声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等方面监督,关注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风险环节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查找体制机制缺陷,提出监督意见。持续跟进内外部监督检查,关注检查发现问题有效整改,推动内控合规工作机制优化。

(三)开展全行数字化转型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围绕集团数字化转型发展规划,全面了解数字化转型工作实施情况,分析研究现阶段数字化转型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从完善协同合作机制、深化数字思维、优化数字资产与技术建设、提升科技子公司创新研发与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助力全行数字化转型工作加快推进。

(四)开展我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专项监督。围绕关联交易监管新规,加强集团关联交易管理监督,在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基础上,结合集团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实践,以监督发现问题为导向,从统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强化关联交易认定和管理能力、提升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支持集团关联交易依法合规开展。

(五)开展集团监管处罚情况专项监督。围绕优化内控合规管理机制目标,深入研究集团近三年监管处罚情况,从处罚主体、受罚领域、受罚机构、处罚成

因等维度分析全行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不足,提出夯实重点领域合规基础、强化监管处罚问题整改、完善处罚管理应对机制等工作建议。

五、加强风险监督

(一)强化风险治理体系监督。聚焦国家战略落地和集团发展要求,加强对全行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关注全行风险管理战略、风险偏好的制订与传导情况,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关注资本管理、并表管理及子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管控等情况。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切实提高风险监督的有效性,关注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风险治理机制问题,跟踪问题整改成效,促进完善风险治理体系,提高风险治理机制有效性。

(二)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督。监测本行风险管理监管指标变动和达标情况,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当期监管机构关注和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监督。加强风险管理过程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关注房地产融资、地方政府债务、理财业务等重点风险领域,对综合化子公司重点风险事项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关注俄乌冲突等突发事件对我行相关业务影响,分析和揭示潜在性、苗头性和根源性风险隐患,促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风险管理质效。

(三)开展制造业投融资业务发展专题调研。分析研究制造业投融资业务发展、政策制度、综合金融服务、风险管控等情况,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投融资结构、完善制造业投融资政策、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等工作建议,促进制造业投融资业务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制、实质性风险管控、并表机构风险管理等情况,提出强化集团风险文化传导、完善全面风险治理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健全并表子机构风险管理机制、深化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风险管控等工作建议,进一步提升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六、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意见

(一)董事会履职评价意见

2022年,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部署和金融监管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

理有机融合,致力改进提升现代公司治理体系能力。始终坚持依法合规和审慎稳健经营宗旨,勤勉履职、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为全行深化经营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公司治理中枢作用。

董事会科学谋划本行发展战略。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研究制定本行“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资本、风险管理、国际化、金融科技、集团数据治理与智能应用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推动本行发展战略有效融入和服务国家新发展格局。有力督导战略实施取得积极成效。定期听取重点战略执行及经营情况汇报,统筹推动战略重点落地见效,发挥战略引领作用。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审议全行年度经营计划、普惠金融业务年度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用工计划等,持续加强制造业、普惠、科创、绿色、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业务发展,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彰显大行责任担当。科学统筹好资本和股权管理。定期评估内部资本充足情况,有序发行资本工具,加强集团并表管理,推动附属机构股权优化和层级压缩,资本充足率保持国内首位。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批准流动性风险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策略,关注集团风险偏好执行、压力测试及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情况,推动个案资产存量处置,支持信用、模型、表外、声誉等“9+X”全面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落实,支持美国区域监管评级提升,巩固风险管理整体性、有效性。认真履行案防合规管理职责。完善关联交易等制度,持续深化案防合规、反洗钱、外汇业务内部控制领域治理成效,强化员工行为管理和违规问责,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充分有效。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确定年度审计计划,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自我监督作用,开展外部审计履职评价和聘任,夯实高质量发展审计保障基础。积极履行对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责任。完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制订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规范做好对外捐赠和信息披露,ESG外部评级提升至可比同业最优。推动公司治理机制合规有效运行。高质量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治理机制,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召集股东大会,加强授权执行监督,有序开展董事及高管选聘。加强投关市值管理,本行市值持续保持国内领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履职尽责,深入研究讨论有关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支持。

(二)董事会成员履职评价意见

2022年,董事会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依法合规参会议事,忠实勤勉独立履职,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践行最佳职业规范与价值准则,积极维护本行、股东、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各位董事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开展履职工作。认真审议议案和报告,注重会前沟通和研究,会上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支持推动本行持续改进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经营转型、结构调整和市值管理,注重加强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有力保障本行实现穿越周期的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履职效能,积极参加行内外专题研讨和业务培训,与管理层开展交流,出席重大经营活动和重要会议,为战略决策和改革发展出谋划策。执行董事认真履行决策和执行双重职责,积极推动本行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科学审慎决策全行重大战略、重大事项、重大风险,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道推动董事会决议有效执行。非执行董事立足于国有出资人派驻代表职能,为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实现持续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围绕资本补充、网点转型、乡村振兴、专精特新、绿色金融等专题开展调研,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重点关注发展战略、资本规划、利润分配、薪酬激励、数字转型、人才建设、模型风险、关联交易、董事选聘、外部审计、境外监管沟通等重要事项,结合自身国际视野和专业优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经监事会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全体成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意见

2022年,高级管理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48”字工作思路,在助力宏观经济稳大盘的同时,持续推进“扬长补短固本强基”战略布局和战略重点,圆满完成全年经营计划和工作任务。

高级管理层高质量落实党中央一揽子稳经济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支持和服务“六稳”“六保”,全年各项贷款实现“同比多增、同业领先、既增又优”,充分发挥国有大行责任担当。精准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制造业、科创、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信贷增速和规模保持领先,普惠贷款增幅靠前,持续打造人民满意银行。努力打造经营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落实“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规划,深入

实施第一个人金融银行等战略重点,以GBC+为核心的基础性工程取得积极成效。加快经营转型与创新发展,制定深化综合改革方案,加快数字工行建设,引导全行统筹价值创造、市场地位、风险管控和资本约束,探索平衡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模式。加强资本规划和市值管理,落实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定,高度重视集团资本规划实施与资本工具发行,资本充足率保持国内首位、全球领先。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稳居国内同业第一。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迭代升级,落实“五个一本账”管理要求,实施并表穿透管理,健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开展压力测试,推动表外业务稳健发展,着力防范流动性风险,推动资产质量稳中向好。强化内控案防、关联交易、外汇业务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安全生产和员工行为管理,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落实声誉风险管理要求,加强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排查,守住不发生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底线。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评价意见

2022年,高级管理层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勤勉履职、团结协作、廉洁从业,积极维护本行、股东、员工以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行使经营管理权。各位高级管理层成员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确保金融服务保障和经营管理各项工作高效运转,高质量统筹落实好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和经济责任审计。团结带领全行上下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发展规划和重点战略实施取得重要突破,落实好平衡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行经营质态不断改善,服务实体经济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不断增强。

经监事会审议,2022年度高级管理层全体成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七、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成员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履职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年度报告编制情况

本行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实际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情况

监事会对本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对报告没有异议。

(八)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除以上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有关事项没有异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效益情况

2022年,面对外部环境和政策的复杂变化,全行认真落实金融监管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集团经营保持稳健态势。集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同)实现净利润3,610.38 亿元,同比增加108.22亿元,增长3.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97元;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为11.43%;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0.97%。2022年末,集团不良贷款余额3,211.70亿元,较年初增加277.41亿元;不良贷款率1.38%,较年初下降0.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9.47%,较年初上升3.6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9.26%,一级资本充足率

15.6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4.04%。

主要经营效益情况见下表:

二、主要收支情况

(一)营业收入。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414.41 亿元,同比减少194.39亿元,下降2.3%。

1.利息净收入。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6,936.87亿元,同比增加30.07亿元,增长0.4%。2022年净利息收益率(NIM)为1.92%,较上年下降19个BP。

2.非利息收入。集团实现非利息收入1,477.54 亿元,同比减少224.46亿元,下降13.2%。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92.65亿元,同比减少37.59亿元,下降2.8%;其他非利息收益184.89亿元,同比减少186.87亿元,下降50.3%。

(二)营业费用。列支营业费用2,408.84亿元,同比增加46.57亿元,增长2.0%。列支业务及管理费2,307.84亿元,同比增加38.75亿元,增长1.7%。其中,员工费用1,435.01亿元,同比增加41.38亿元,增长3.0%,工资及奖金933.76亿元,同比增加31.26亿元,增长3.5%;经营费用872.83亿元,同比减少2.63亿元,下降0.3%。成本收入比27.43%,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4.83 3.5%3,483.38
1.2 拨备前利润6,049.84 -3.6%6,275.22
1.3 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11.43%-0.72%12.15%
1.4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97%-0.05%1.02%
1.5 基本每股收益(元)0.97 0.02 0.95
2. 收益结构
2.1 净利息收益率(NIM)1.92%-0.19%2.11%
2.2 非利息收入占比17.56%-2.21%19.77%
2.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15.36%-0.09%15.45%
2.4 成本收入比(不含税金及附加)27.43%1.07%26.36%
3. 资产质量
3.1 不良贷款余额3,211.70 277.41 2,934.29
3.2 不良贷款率1.38%-0.04%1.42%
3.3 拨备覆盖率209.47%3.63%205.84%
3.4 贷款拨备率2.90%-0.02%2.92%
4. 资本充足率
4.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4.04%0.73%13.31%
4.2 一级资本充足率15.64%0.70%14.94%
4.3 资本充足率19.26%1.24%18.02%

表一:主要经营效益情况表

(三)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24.19亿元,同比减少202.04亿元,下降10.0%。

1.贷款减值损失。计提贷款减值损失1,431.73亿元,同比减少250.94亿元,下降14.9%。

2.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392.46亿元,同比增加48.90亿元,增长14.2%。

三、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一)贷款。2022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232,123.12亿元,较年初增加

集团

单位:亿元同比增减同比增幅

同比增减同比增幅
营业费用2,408.84 46.57 2.0%2,362.27
1.业务及管理费2,307.84 38.75 1.7%2,269.09
(1)员工费用1,435.01 41.38 3.0%1,393.63
其中:工资及奖金933.76 31.26 3.5%902.50
(2)经营费用872.83 -2.63 -0.3%875.46
2.税金及附加101.00 7.82 8.4%93.18

表二:营业费用情况表

表二:营业费用情况表2022

项 目20222021

集团单位:亿元

集团单位:亿元同比增减同比增幅

同比增减同比增幅

利息净收入6,936.87 30.07 0.4%6,906.80非利息收入1,477.54 -224.46 -13.2%1,702.0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92.65 -37.59 -2.8%1,330.24 其他非利息收益

184.89 -186.87 -50.3%371.76

营业收入8,414.41 -194.39 -2.3%8,608.80营业费用2,408.84 46.57 2.0%2,362.27业务及管理费2,307.84 38.75 1.7%2,269.09税金及附加

101.00 7.82 8.4%93.18

资产减值损失1,824.19 -202.04 -10.0%2,026.23应占联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44.27 15.58 54.3%28.69

税前利润4,225.65 -23.34 -0.5%4,248.99减:所得税费用

615.27 -131.56 -17.6%746.83

净利润3,610.38 108.22 3.1%3,502.16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3,604.83 121.45 3.5%3,483.38

表三:主要财务收支情况表
利息净收入6,936.87 30.07 0.4%6,906.80 非利息收入1,477.54 -224.46 -13.2%1,702.0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92.65 -37.59 -2.8%1,330.24 其他非利息收益184.89 -186.87 -50.3%371.76 营业收入8,414.41 -194.39 -2.3%8,608.80 营业费用2,408.84 46.57 2.0%2,362.27 业务及管理费2,307.84 38.75 1.7%2,269.09 税金及附加101.00 7.82 8.4%93.18 资产减值损失1,824.19 -202.04 -10.0%2,026.23 应占联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44.27 15.58 54.3%28.69 税前利润4,225.65 -23.34 -0.5%4,248.99 减:所得税费用615.27 -131.56 -17.6%746.83 净利润3,610.38 108.22 3.1%3,502.1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3,604.83 121.45 3.5%3,483.38
项 目20222021

25,450.67亿元,增长12.3%。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214,829.64亿元,较年初增加25,530.39亿元,增长13.5%。

(二)客户存款。2022年末,客户存款余额298,704.91亿元,较年初增加34,287.17亿元,增长13.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2023年3月30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集团单位:亿元

比年初比年初增幅

表四: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表
比年初比年初增幅
项 目20222021
1.资产总额396,096.57 44,382.74 12.6%351,713.83
1.1 贷款总额232,123.12 25,450.67 12.3%206,672.45
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214,829.64 25,530.39 13.5%189,299.25
1.2 投资105,272.92 12,695.32 13.7%92,577.60
2.负债总额360,958.31 41,997.06 13.2%318,961.25
其中:客户存款298,704.91 34,287.17 13.0%264,417.74
3.所有者权益35,138.26 2,385.68 7.3%32,752.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44.11亿元。

二、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535.71亿元。

三、A股及H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4日,A股派息日为2023年7月17日,H股派息日为2023年8月18日。本行所派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折算汇率为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本次现金红利以356,406,257,089普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3.035元(含税),向普通股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1,081.69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36.35亿元,增长3.5%。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2023〕43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为了满足H股投资者分红派息币种选择需求,本行将适时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提供除继续为H股股东以港币进行分红派息外的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

四、2022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31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的相关公告。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2023年3月30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行公司2023年战略规划及总体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2023年度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人民币16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计划项目2023年投资计划
金融科技55
渠道建设69
基础设施36
合计160

一、金融科技投资55亿元

主要用于总、分行科技建设投资、自助机具设备等科技机具投资。

二、渠道建设投资69亿元

主要用于网点布局优化、网点装修改造及配套机具设备等渠道建设项目投资。

三、基础设施投资36亿元

主要用于安排部分分支行用房迁址、购建、保障性维修、总行级集约运营中心、档案库房、现金运营中心等业务发展所必要投入的综合用房,及日常公务用车更新等运输设备投资。

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已经本行2023年2月23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要求及本行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选聘结果,为满足国内、国际对上市商业银行的相关监管要求,现提请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2023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集中采购结果,2023年度本行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400万元,其中第一、三季度商定程序费用为人民币各375万元,中期审阅费用为人民币2,690万元,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80万元。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的相关公告。

《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选举冯卫东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冯卫东先生的任期于2023年1月到期,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2023年2月23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冯卫东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议案》,同意提名冯卫东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2月24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的相关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冯卫东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冯卫东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新一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冯卫东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冯卫东先生简历

冯卫东,男,中国国籍,1964年10月出生。自2020年1月起出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冯卫东先生1986年8月进入财政部,先后在财政部会计司、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工作。1996年起任财政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教务部副主任(副处长级),1999年起任全国会计考办教材处负责人,2000年6月起任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人员管理处副处长,2001年3月起任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人员管理处处长,期间,2003年2月至2003年5月在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ACCA)实习,2006年8月起任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处长,期间,2006年11月至2008年12月担任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IPSASB)会计概念框架委员会委员,2008年4月起任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副主任(副司长级),2012年1月起任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2013年7月起任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主任(正司长级),2016年5月起任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党委书记、主任,2020年进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冯卫东先生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研究员、注册会计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选举曹利群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曹利群女士的任期于2023年1月到期,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2023年2月23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曹利群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议案》,同意提名曹利群女士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2月24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的相关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曹利群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新一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曹利群女士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曹利群女士简历

曹利群,女,中国国籍,1971年5月出生。自2020年1月起出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曹利群女士1994年8月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在政策法规司、综合司、管理检查司、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工作。2001年3月起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法规处副处长,2004年4月起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法规处处长,2007年10月起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非金融机构检查处处长,2009年5月起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综合业务处处长,2010年10月起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2017年4月起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巡视员,2019年6月起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二级巡视员,其中,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挂任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进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曹利群女士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经济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行自2007年起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根据2007年股东年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承保范围不变且保费不超过144.8万美元

的前提下,办理以后年度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符合同业惯常做法,为本行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提供了履职保障,对提升本行公司治理有效性、维护股东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建议继续投保董监高责任险,并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在承保范围不变且不超过原费率的前提下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续保事宜。本授权有效期为5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的议案》已经本行2023年2月23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此金额为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07-2008年度董监高责任险投保费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本行拟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主要对主要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制度体系和管控机制建设、关联交易系统应用和数据治理、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第二部分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统计分析,主要依据银保监会以及证监会的信息报告要求,对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认定情况、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关联法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交易进行分类汇总。从交易执行情况来看,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有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股东整体利益;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银保监会的监管规定和沪港两地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或需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专项报告》须分别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汇报,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专题报告。《专项报告》已提交本行2023年3月30日董事会会议,现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汇报。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22年,本行严格遵循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关联交易监管法规及沪、港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优制度、强机制、稳过渡、促落实为主线,持续提升集团关联交易治理效能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将本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效、独立运作,规范履行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一是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版)》,推动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听取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并就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专题审阅。三是2022年共3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我行关联方的议案》,及时确认本行关联方变动情况。

(二)向股东大会汇报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为规范执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关于关联交易信息报告要求,本行于2022年初拟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对报告期内本行治理层履职情况、落实监管新规、优化管理系统、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并对报告期内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数据进行了全面统计分析。报告经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阅通过后,于2022年6月由本行董事会提交股东年会审阅。

(三)健全完善关联交易制度体系和管控机制。一是以制度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银保监会、上交所、联交所等监管要求,修订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版)》,经董事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全行执行。二是以机制完善为支撑,成立了由行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的总行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并配套印发了《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在管理层面强化关联交易统筹协同。三是以平稳过渡为保障,严格对标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经本行执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了《关联交易监管新规过渡期工作方案》,

明确过渡期内关联交易管理模式和主要任务。四是以强化落实为导向,压实关联交易主体责任,强化前中后台、三道防线联防联控,分类施策推动境外分行和控股机构深化关联交易治理,持续提升集团一体管控能力。

(四)统筹推进关联交易系统应用和数据治理。一是深化运用“关联交易监管数据重构项目”成果,组织覆盖全行5200余人的系统推广视频培训,通过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统主动对接17个业务系统、部署441项数据抓取规则等举措,实现了关联交易自动抓取比例95%以上的管理成效,并同步提升了关联交易事前控制和风险预警能力。二是严格落实银保监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数据填报规范”要求,第一时间启动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工作,通过更新完善报表内容、业务逻辑、数据格式、参数设置等举措,确保我行关联交易数据报送符合监管要求,并于2022年10月实现系统版本投产。三是持续提升关联交易数据治理能力,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数据治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1号)要求,统筹组织全行对2020年4月至2022年9月期间的关联交易信息进行自查,未发现迟报、漏报、错报等情况,进一步夯实了关联交易数据基础。

(五)扎实做好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一是常态化推进关联交易专项治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433号)要求,组织全行紧盯违规交易、利益输送、规避监管、未按规定披露等七类重点问题深入排查,持续提升关联交易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强化关联交易事前管控,报告期内持续开展关联交易合规审查,规范执行不同监管口径下的定价、审议与披露标准。三是深化关联交易联防联控,组织总行专业部门及各级内控合规部门对关联交易开展监测排查和定期重检,持续提升关联交易全周期管理水平。四是依据银保监会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本行在报告期内完成了2022年度集团关联交易审计项目,重点对关联交易识别与统计、关联方报送的及时性与规范性等实施了审计评价,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三道防线管控合力。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统计分析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确认,报告期内本行新增关联自然人

289人,退出关联自然人109人;新增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35家,退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28家。截至2022年末关联方数量见表1:

表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方数量单位:名/家

关联方口径关联自然人数量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数量
银保监会口径2547349
上交所口径21457
联交所口径15919
全监管2口径2592349

(二)关联交易统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有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股东整体利益;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银保监会监管规定,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或需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主要包括发放贷款(消费类贷款、住房类贷款等)以及贷记卡透支等。报告期内,本行向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累计发放贷款金额合计232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贷款余额合计19136.66万元;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累计透支余额508.39万元。交易监测数据反映,报告期内本行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贷款资产质量均显示“正常”,贷记卡和准贷记卡透支金额均未显示逾期;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并不优于对非关联自然人同类交易进行。具体情况见表2:

全监管口径是指对银保监会、上交所和联交所规则项下关联方的全口径统计,并剔除了重复部分。

表2: 2022年本行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统计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统计口径贷款余额贷记卡透支余额交易余额
银保监会口径19017.93499.1819517.11
上交所口径1112.7718.841131.61
联交所口径118.733.46122.19
全监管3口径19136.66508.3919645.05

2.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对关联法人授信类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债券质押式回购等日常表内外业务,累计发生金额合计1828.9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方授信交易余额合计16.44亿元。授信类交易产品分布情况见表3:

表3: 报告期内关联法人授信类交易产品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从交易结构来看,报告期内,与工银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同业拆借,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UBSGroup AG之间的债券投资,构成了本行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类交易的主

全监管口径是指对银保监会、上交所和联交所规则项下关联方的全口径统计,并剔除了重复部分。

产品类型报告期发生额报告期末余额
同业拆借18115906.100
债券投资140364.1547480.49
流动资金贷款29336.0027950.00
资金拆借3347.500
担保411.9032878.36
项目贷款056000.00

体;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类交易余额主要是项目贷款、债券投资、担保和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分别为5.60亿元、4.75亿元、3.29亿元、

2.80亿元,余额占比分别为34.08%、28.90%、20.01%和17.01%。

综上分析,报告期内本行关联法人授信类交易未对集团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各类监管规则下的授信类交易风险分类均显示正常,利率定价遵循公允、公开的商业原则,未发生致使全体股东及本行整体利益受损的交易行为。

3.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授信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授信类交易主要包括债券买断式回购、即期结售汇和存款业务等,累计发生金额合计19170.0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授信类交易余额合计199.96亿元。非授信类交易产品分布情况见表4:

表4 报告期内关联法人非授信类交易产品分布单位:人民币/万元

业务类型报告期发生额报告期末余额
债券买断式回购185202093.060
即期结售汇3712303.100
法人存款2423084.791660615.04
同业存款339000.00339000.00
服务费19700.040
外汇即期4214.730
股权投资157.690

从交易对手和交易类型分析,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工银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授信类交易余额主要是法人存款业务。报告期内,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定价的规定,严格遵循银保监会、上交所、联交所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各项交易价格符合诚信、公允原则,未偏离独立第三方报价或本行服务收费标准,有效保障了本行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4.监管指标遵循及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情况。一是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银保监会规则项下的单一关联方最大授信交易余额为45.77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

0.12%;对银保监会规则项下的单一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的最大合计授信交易余额为45.77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0.12%;对银保监会规则项下的全部关联方授信交易余额为124.44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0.35%,均未超过银保监会授信类关联交易敞口上限。二是报告期内,本行与银保监会规则项下的最大单笔关联交易为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活期存款业务180.66亿元,交易金额占可比资本净额的0.49%,未达到银保监会重大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资料之十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事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有5位在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共6个专门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除获得年度酬金以外,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本行已经收到每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确认函,并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本行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梁定邦 独立董事

自2015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证监会主席,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主席,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领汇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司库、

理事会成员,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主席。获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和香港岭南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为香港证券学会荣誉院士、香港金融学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和香港资深大律师,并具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资格、美国加州执业律师资格。杨绍信 独立董事自2016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主席及首席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内地及香港执行主席及首席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全球领导委员会五人领导小组成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区主席、恒生管理学院董事兼审核委员会主席、香港公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香港赛马会董事会成员、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敏华控股有限公司、信义玻璃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毕业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香港公开大学颁发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杨先生为香港太平绅士,拥有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是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以及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沈思 独立董事自2017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统司副司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获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EMBA,高级经济师。

胡祖六 独立董事自2019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级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合伙人及大中华区主席、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原南华早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独立董事、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瑞银集团董事、大自然保护协

会亚太理事会联执主席、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董事,以及美国外交关系协会国际顾问委员会、贝格鲁恩研究所二十一世纪委员会、哈佛大学全球顾问委员会、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Mossavar-Rahmani商业与政府研究所、斯坦福大学国际经济发展研究所和哥伦比亚大学Chazen国际商业研究所成员等。兼任清华大学经济研究中心联执主任、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大学兼职教授。获清华大学工程科学硕士学位、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陈德霖 独立董事自2022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香港外汇基金管理局副局长、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渣打银行亚洲区副主席等职务。现任圆币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易信连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汇德收购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香港金融学院高级顾问、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校董会主席。获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荣誉院士、香港城市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岭南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陈先生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银紫荆星章、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金紫荆星章,为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获亚洲金融科技师学会(IFTA)颁发“金融科技成就大奖”、《亚洲银行家》颁发“领袖终身成就奖”、香港银行学会委任为荣誉顾问会长。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18项议案,听取3项汇报;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审议通过75项议案,听取24项汇报;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47次,审议通过79项议案,听取40项汇报。独立董事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职,认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就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加快金融科技创新、推动境外机构高质量发展等提出意见建议。独立董事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股东 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 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风险 管理 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 委员会关联 交易 控制 委员会美国 区域 机构 风险 委员会
梁定邦2/29/108/9-7/87/74/55/5-4/4
杨绍信2/210/10--8/87/75/5-4/44/4
沈 思2/210/10--8/87/7-5/54/44/4
胡祖六2/29/108/9-6/8-5/53/4--
陈德霖1/13/33/3-2/21/1---1/1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外,还通过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论坛等方式,持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监管机构的沟通,围绕深化金融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制定集团战略规划与推动战略落地、强化ESG管理、推进数字化建设等积极交流看法,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相关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定期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履职评价,主动接受全体股东及监管机构的监督。

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设,听取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推动本行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督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

(二)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主,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本行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余额为人民币5,574.19亿元。本行高度重视对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存续期管理均有严格的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巩固本行的资本基础,以支持本行业务的持续增长。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四清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相关议案。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确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独立董事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本行202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2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由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股东所作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本行遵守境内外信息披露监管规定,落实本行《信息披露制度》,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及时和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独立董事积极履行有关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本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议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共8个专门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于2022年1月25日、2月25日、3月30日、4月29日、5月20日、6月23日、8月30日、9月23日、10月28日、12月20日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度风险报告和风险偏好评估情况、2022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2021年度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及2022年度管理策略、2021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21年资本充足率报告、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2022年度普惠金融业务经营计划、消费者权益保护2021年工作情况与2022年工作计划等75项议案,听取了关于2021年度经营情况、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2021年度科技风险管理情况、2021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等24项汇报。

战略委员会于2022年1月25日、3月30日、4月29日、5月20日、6月23日、8月30日、9月23日、10月28日、12月20日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2项议案,听取了4项汇报。战略委员会推动全行战略规划与国家战略的协同联动,审议通过了本行“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规划;关注战略性资本配置,审议通过了发行无固定期限债券、2021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等议案,为全面促进本行可持续发展、增强资本实力、加强风险抵御提供发展动能。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2022年1月25日、2月25日、4月28日、8月29日、9月23日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听取了2项汇报。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积极推动本行履行社会责任,审议通过了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等议案,持续助力慈善文教等公益活动;关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审议通过了2022年普惠金融业务经营计划等议案,听取了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有关情况汇报,积极践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议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2021年工作情况与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月25日、2月25日、3月29日、3月30日、4月28日、8月29日、9月23日、10月27日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听取了16项汇报。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审议通过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关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的汇报,助力提升集团合规经营水平;检查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议通过了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议案,听取了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外部审计工作总结等汇报,促进内审外审之间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5日、2月25日、3月29日、4月28日、5月20日、8月29日、9月23日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听取了2项汇报。风险管理委员会持续监督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风险报告和风险偏好评估情况、2021年度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及2022年度管理策略、2022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2021年度集团合规风险与反洗钱管理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听取了2021年度科技风险管理情况等汇报,进一步加强了防控金融风险、提升风险管理机制的前瞻性,协助董事会提升风险管理与防控的能力。

提名委员会于2022年2月25日、3月29日、4月28日、8月29日、9月23日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建议董事会提名陈四清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

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相关职务、提名陈德霖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胡祖六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提名卢永真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等7项议案,听取了2021年度董事会架构相关情况的报告,审慎评估本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有序推进董事换届工作,不断优化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薪酬委员会于2022年2月25日、6月23日、8月29日、9月23日、10月27日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2022-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等8项议案,听取了2021年度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薪酬委员会结合监管要求,拟订董事薪酬,并优化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2年3月29日、8月29日、9月23日、12月20日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行关联方等5项议案,听取了2021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重点审查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客观性,督促本行强化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管理,协助董事会确保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依法合规。

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于2022年3月29日、6月23日、8月29日、12月20日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听取了13项汇报。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重视和强化境外机构合规管理,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区域风险管理框架和风险偏好年审情况、美国区域流动性压力测试、资金应急计划、重要业务线和产品流动性风险情况等议案,听取了关于美国区域2021年度风险管理情况、美国区域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等汇报,协助董事会督导管理层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做好合规建设和风险防控。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促进了本行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综合评价和建议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

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恪尽职守,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履职贡献,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合法权益,为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定邦、杨绍信、沈思、胡祖六、陈德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2年度执行

情况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以下简称《授权方案》)的相关规定,本行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授权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总体来看,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循《授权方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授权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超越权限审批的事项。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2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已提交2023年2月23日董事会会议,现提交股东大会。特此汇报。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