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装: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2025-006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德阳分行”)持有公司股份345,857,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镇江润州支行”)持有公司股份83,056,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同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辖属分支机构,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8,913,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重新上市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6月8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经营之需要,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2,135,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出具的《关于国机重型装
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5%以下股东 | 345,857,039 | 4.79% | 其他方式取得:345,857,039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 5%以下股东 | 83,056,558 | 1.15% | 其他方式取得:83,056,558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345,857,039 | 4.79% | 同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辖属分支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 83,056,558 | 1.15% | 同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辖属分支机构 | |
合计 | 428,913,597 | 5.95%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 不超过:13,968,600股 | 不超过:0.19%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3,968,60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3,968,600股 | 2025/2/26~2025/5/26 | 按市场价格 | 其他方式取得 | 股东经营之需要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不超过:58,166,900股 | 不超过:0.8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8,166,900股 | 2025/2/26~2025/5/26 | 按市场价格 | 其他方式取得 | 股东经营之需要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国机重装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行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国机重装的股份,也不由国机重装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