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关于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初裁结果的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
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初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协助开展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的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以下简称“本次复审”)应诉工作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获悉本次复审的初裁结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背景及情况介绍
2020 年6月29日,美国商务部启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的反倾销原审调查,该次原审调查周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共12个月,原审调查强制应诉的两家轮胎企业分别为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及玲珑轮胎(泰国公司)。原审调查终裁结果: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原审单独税率为14.59%;玲珑轮胎(泰国公司)原审单独税率为 21.09%;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原审税率为17.06%,其中公司子公司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橡胶泰国”)适用17.06%的原审税率。
2022 年9月6日,美国商务部启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的反倾销复审调查,本次复审调查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共18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复审共有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为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及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复审的初裁结果: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复审初裁单独税率为1.24%;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初裁单独税率为
6.16%;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初裁税率为 4.52%。其中公司子公司通用橡胶泰国适用4.52%的初裁税率。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用橡胶泰国当前仍在执行17.06%的原审税率。
通用橡胶泰国在本次复审初裁中获得4.52%的税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本次复审目前处于终裁调查阶段,预计终裁结果将于2024 年一季度公布,具体执行的反倾销税率需待终裁结果公布后进行调整,终裁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复审终裁结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