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6-21  通用股份(601500)公司公告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通用股份拟实施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2024年4月24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总股本为1,589,490,7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011,481.1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14%。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3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若在《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有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

二、本次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回购股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截至2024年

日,公司总股本1,589,490,7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2,490,6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587,000,135股。

三、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或实际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是指参与分配的股东实际收到的每股现金红利或每股送转股份,具体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中每股现金红利或送转股份为准。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具体测算如下:

本申请出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

日)收盘价格为

5.97元/股。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

0.056元/股,无送股和转增分配。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89,490,735股-2,490,600股)×0.056元/股÷1,589,490,735股=0.0559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年度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即: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5.97-0.056=5.914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5.97-0.0559=5.9141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5.914-5.9141|÷5.914=0.002%

四、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2、以申请日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

由于0.002%<1%,符合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