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07  通用股份(601500)公司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通用股份股票代码:601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九益复合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6-8楼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升龙金水广场10号楼2单元1604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8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用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用股份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七节 声明 ...... 13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通用股份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红豆集团、转让方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九益复合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6-8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6-8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期限2014-12-24至2034-12-23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股东情况王倩60%、高信奇20%、顾柯奇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顾柯奇法定代表人中国郑州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战略及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次协议转让。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通用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份11,0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9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8月 6 日与红豆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红豆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1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公司总股本的6.92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 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110,000,0006.92
合计00.00110,000,0006.92

三、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股份转让方案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6.92%股份,对应股份数11,000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股份转让的整体方案为: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92%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

2、股份转让的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次股份每股转让价格按照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确定,即3.97元/股。

(2)该等股份转让价款由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协转公告发布后15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1.6亿元;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15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2亿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5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7670万元。同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共同进行股份交割程序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相关材料、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等相关材料,办理全部股份过户登记等。

标的股份交割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文件为准。

3、承诺和保证

(1)本协议双方均完全有资格、权利及有效授权作为协议一方签订本协议,且本协议条款构成双方的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的义务及责任。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对其所转让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亦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甲方因违反该项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就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双方应提供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所需资料,并保证该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

(3)本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不会与任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或其作为一方的其他合同、协议相违背或抵触。

(4)本协议双方将不与他人协商或签订与本协议的目的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本协议目的实现的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5)本协议双方将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以办理及/或签订本次交易的一切相关手续及/或文件。

(四)税费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因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各自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税法规定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部分履行或迟延履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股份变更登记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承诺和保证,乙方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承诺和保证,甲方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

(六)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的生效条件同本协议,且生效后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交易转让价款。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通用股份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联系电话:0510-66866165

第七节 声明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顾柯奇

2024年8月6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股票代码601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6-8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1,000万股 持股比例:6.9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顾柯奇

2024年8月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