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证券代码:601512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10月9日
目 录
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议案二 关于补选杨衍超先生为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10
会议须知为确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本次会议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公司特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由证券部负责会务事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在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除依法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不符合条件人士入场。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请提前到场书面登记发言申请并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股东发言应言简意赅。如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为记名投票。选择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对采取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有关投票方式的具体说明详见股东大会通知附件。
五、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4:30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02会议室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主持人:公司董事陆海粟先生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二、审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两项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杨衍超先生为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四、计票、监票,并宣读统计投票结果;
五、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请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六、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
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以及完善公司治理,拟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原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后新增一条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定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
2 | 原章程第二百二十一条后新增一条 | 第二百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章程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
因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系新增条款,故后续条款序号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议案二
关于补选杨衍超先生为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陈美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美凤女士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杨衍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职务任期将自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并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衍超,男,新加坡国籍,1966年3月出生,新加坡国立大学会计系荣誉学士学位,完成哈佛商学院进阶管理课程,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注册会计师。杨先生曾任新加坡旅游发展局、新加坡腾飞置地(现为新加坡凯德集团)首席财务官。现任新加坡百汇信托基金总裁兼执行董事、Constellar Holdings Pte Ltd(主要股东为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