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6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智地”)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古玉鼎若基金”),公司及中新智地拟分别认缴不超过5000万元,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且累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1-027)。2022年12月,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同意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基金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古玉鼎若基金管理人变更为苏州瑞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2-042)。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古玉鼎若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
古玉鼎若基金原合伙期限前3年为项目投资期,后2年为项目退出期。基金的退出期可以延长,每次延长1年,以延长两次为限。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等因
素,古玉鼎若基金拟将基金的投资期延长0.5年,变更为3.5年,基金的退出期由2年缩减为1.5年,整体存续期不变。
二、 关于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对基金运作的影响
延长投资期后,古玉鼎若基金管理费原有的计费方式不变,没有额外增加公司成本。古玉鼎若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的事项预计对基金的后续运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因以上事项仍需通过古玉鼎若基金其余所有出资人同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