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范围的登记内容,相应调整原经营范围的表述。
变更前: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与经营、工业厂房及科研载体的开发与运营、物业管理、项目管理、酒店的经营管理、咨询服务、产业与基础设施开发;投资、举办企业;国家允许进行的其他业务活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不含除长租公寓以外的住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本次经营范围的调整, 现将《公司章程》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与经营、工业厂房及科研载体的开发与运营、物业管理、项目管理、酒店的经营管理、咨询服务、产业与基础设施开发;投资、举办企业;国家允许进行的其他业务活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不含除长租公寓以外的住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