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关于“东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7月18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7月25日)期间,“东风转债”将停止转股,2024年7月26日起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030 | 东风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4/7/25 | 2024/7/26 |
? 调整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4.04元/股;
? 调整后“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4.02元/股;
? “东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7月26日;
? “东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一、东风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东风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9号)核准,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3,280张,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人民币29,532.80万元,期限六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东风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29,532.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东风转债”,转债代码“113030”)。
(三)东风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东风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6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6.90元/股。
东风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90元/股调整为6.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23日起生效;
2、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75元/股调整为6.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7日起生效;
3、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45元/股调整为6.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1月12日起生效;
4、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40元/股调整为4.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3日起生效;
5、因东风转债触发转股价格的修正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96元/股修正为4.0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12日起生效。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2,963,433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46,074,085.8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990,766,449.2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 = ( P0 + A × k ) ÷ ( 1 + 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 = ( P0 + A × k ) ÷ ( 1 + n + k );
派送现金股利:P1 = P0 -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 ( P0 – D + A × k ) ÷ ( 1 + n + k )。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利润分配后,转股价格P1 = P0 - 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4.04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25元。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如下:
P1 = 4.04 - 0.025 = 4.02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26日。根据上述规定,“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7月26日起由原来的4.04元/股调整为4.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东风转债”自2024年7月18日停止转股,将于2024年7月26日(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之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