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股票代码:601518
目 录
一、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3 |
二、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
三、 | 表决票填写说明··············································· | 8 |
四、 | 审议事项 | |
1、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3 |
2、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 |
3、 | 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 24 |
4、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5 |
5、 |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8 |
6、 |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30 |
7、 |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1 |
8、 |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5 |
9、 |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 41 |
10、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 |
11、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 |
12、 |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44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审计法规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请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股东代表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代表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出席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和监事会推选的一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十、公司聘请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上午9时
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5月9日星期二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程序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所代表股权数、比例及见证律师
(二)审议议案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是否为特别 表决事项 |
1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2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3 | 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 否 |
4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5 |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否 |
6 |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否 |
7 |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否 |
8 |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否 |
9 |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 否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0.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否 |
10.01 | 蒋涛 | 否 |
10.02 | 刘先福 | 否 |
10.03 | 鲁明威 | 否 |
10.04 | 梁开宇 | 否 |
11.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否 |
11.01 | 战国义 | 否 |
11.02 | 房绍坤 | 否 |
11.03 | 林建忠 | 否 |
12.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否 |
12.01 | 冯秀明 | 否 |
12.02 | 姜越 | 否 |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五)收集表决票,验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表决票填写说明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基本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基本情况”中相应内容,并应与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签到的内容一致。
(一)股东名称: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姓名。
(二)填票人身份:请确定填票人与股东的关系,并在对应的小方框内划勾确认。
(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请填写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
本次会议的1-9项议案,请出席股东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
本次会议的10-12项议案,请出席股东填写所持股份数及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4人)、独立董事人数(3人),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并分别计算持股数与应选人数二者的乘积作为出席股东所持有的投票权数,填写在相应位置 。
三、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字确认。
四、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按弃权处理。
五、表决投票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大会工作人员提出。
附:表决票格式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一)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票人姓名:
3、填票人身份: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个人股东本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 股
二、投票意见:
序号 | 股东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 |||
4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6 |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7 |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8 |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9 |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
填 票 人(签名):
2023年5月9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二)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票人姓名:
3、填票人身份: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个人股东本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 股5.股东拥有投票权数: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额)×4人(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投票权数
二、投票意见: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所投投票权数 |
蒋 涛 | |
刘先福 | |
鲁明威 | |
梁开宇 |
填 票 人(签名):
2023年5月9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三)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票人姓名:
3、填票人身份: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个人股东本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 股5.股东拥有投票权数: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额)×3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投票权数
二、投票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所投投票权数 |
战国义 | |
房绍坤 | |
林建忠 |
填 票 人(签名):
2023年5月9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四)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票人姓名:
3、填票人身份: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个人股东本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 股5.股东拥有投票权数: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额)×2人(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 投票权数
二、投票意见:
股东监事候选人姓名 | 所投投票权数 |
冯秀明 | |
姜 越 |
填 票 人(签名):
2023年5月9日
议案一: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职权、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三会一层”权责分明、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发挥作用。通过不懈的努力,报告期内圆满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是通行费收入)14.59亿元,营业利润5.45亿元,实现净利润4.27亿元。截止2022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60.3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24 %,资产负债率20.23%,公司所有者权益48.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3%。
2022年,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是所在地区重要的纳税企业,为国家税收和地方经济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报告期内,公司缴纳各类税费合计人民币1.83亿元。
2022年,公司克服重重困难,保持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回报全体股东。报告期内,完成向股东实施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按每10股派发0.24元(含税)的现金股利,共计发放现金股利32,409,482.90元。
2022年,公司积极推进资本运作,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提高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8亿元270天期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2.5%,募集资金用于提前偿还利率为4.35%的银团贷款,节约贷款利息支出2,565万元。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
2022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累计审议并通过11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确保审议的事项如期落实。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全程见证。
(二)董事会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累计审议并通过43项议案。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发表合理意见,积极推动和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2022年,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职能,认真履职。报告期内共计召开董事会审计委会召开会议5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
(三)业绩说明会
2022年,积极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报告期内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及“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详尽的回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信心,拉进了公司与投资者间的距离。
(四)合规披露
2022年,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年共无差错披露了临时公告34次,定期报告4次。及时的披露了公司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切实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的竞争格局
公路作为最基础、最广泛的交通基础设施,是衔接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和发挥综合交通网络整体效率的主要支撑,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交通行业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等不同运输方式下的竞争;另一方面,是同一运输方式下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近年来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改造持续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升,路网的进一步完善,将使路网衔接更加顺畅,将会诱导新增的交通流量,对于部分现有的高速公路将会带来车流量的增长预期,尽管个别路段短时间内可能会受到路网分支分流的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对整个高速公路行业整体贯通营运表现的影响是正面的。公司所运营的长平高速公路为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北三省相互联系的重要路段,市场地位牢固。长平高速公路双向八车道的良好通行条件,在智能化、信息化逐步加强的运营管控下,能够满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社会不断增长的通行需求,优质路产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二)行业的发展趋势
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国家公路网规划》。《国家公路网规划》对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作了部署安排。国家公路网作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路网中的骨架,必须进一步提高网络质量效益,优化提升供给,紧密空间联系,夯实筑牢国民经济循环底盘,支
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为高质量推动国家公路网建设,《规划》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实施要求:一是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强调对通道资源、存量资源、土地资源统筹利用,并提出了具体举措和要求。二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强调国家公路建设全寿命周期的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提出因地制宜建设绿色公路。三是注重创新赋能发展,强调国家公路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转型,提出推动制修订相关标准,适应数字化发展需要。四是注重与产业融合发展,强调发展通道经济、提升服务区品质,提升公路对沿线经济产业带动作用。五是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节奏。
(三)公司的发展战略
“做优、做强、做大吉林高速促进吉林综合交通运输先行发展”是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促进吉林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先行发展”是吉林高速战略规划的战略愿景。
根据《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将取得重大进展,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设施供给更优质、运输服务更高效、路网运行更安全、转型发展更有力、行业治理更完善。公司将充分考虑吉林省高速公路行业整体发展战略,不断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及存在问题,积极调整公司发展战略,认真有效应对宏观经济的新形势和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四)公司的经营计划
2023年公司通行费收入计划总计约106,215万元,计划较上年同期减少约7,538万元,同比下降约6.63%。其中长平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80,855万元,计划较上年同期减少约4,024万元,同比下降约4.74%;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25,360万元,计划较上年同期减少约3,514万元,同比下降约12.17%;2023年公
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收入计划20,000万元,较上年实际收入35,236万元下降15,236万元,同比下降43.24 %。
(五)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2022年,全球经历了近四十年来最为严重的通货膨胀,原材料、大宗商品及上下游生产成本攀升。通货膨胀与能源价格上涨叠加,又导致世界经济增长放缓。中国经济顶住了压力持续发展,经济韧性好、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宏观经济的诸多不确定性客观上会导致交通运力需求发生相应变动,从而对收费公路的建设与运营产生较大影响,导致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发生相应变动。
应对的措施:经过连续多年大规模投资,传统基建领域的存量基数很高,但能效减弱,新基建处在起步阶段,拥有广阔发展空间。公路交通新基建主要以融合基础设施为主,其核心内涵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公路工程基建,让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成为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特征。因此,公路交通新基建既具有传统基建的特征,同时又是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新兴产业,能够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下一阶段,公司将以科技领导生产力的先进理念和绿色、智能、信息化来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挖掘内部动能,推动改革,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优势及优质路产优势,拉动企业新一轮发展。
2.收费公路行业政策风险。一是,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变化及调整对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额会有所影响,会导致公司主营收费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二是,与我公司所辖的高速公路路段相关联或毗邻的公路路网的完善及改造,会导致司乘人员出行道路选择的变化,从而会导致公司通行费主营业务收入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有所波动。三是,依据交通运输部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广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要
求,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对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应对的措施:一方面公司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各项积极措施,快速疏导和处理入口超载超限车辆,最大限度减少相关政策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会继续完善和加强所辖路段的收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所辖路段通行服务质量,吸引更多司乘人员选择公司所辖路段通行,提高公司主营通行费收入。 3.财务风险。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属于国民经济基础设施保障行业,受所在地区经济政策影响较大。2023年,受未来全球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贸易流通受限,国家出台新的保供降费政策刺激消费、流通等影响,公司2023年的通行费收入和经营状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公司经营内容过多依赖于单一产业,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应对的措施:2023年,公司将全面对标行业内标杆企业,强化落实“以效益为中心”理念,统筹发展,筑牢底线,防范化解重大财务风险。一是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突出预算执行和刚性约束,有目标有计划地安排好生产经营、资金筹措、债务兑付等工作,加快财务工作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二是继续采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措施,采用定额定量管理,细化财务管理指标,加强经营过程监督,从管理中要效益。三是多举措推行“1+N”多元化发展战略,聚焦主业,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延伸产业链,重点推进专业化战略合作,增加利润增长点,在实现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加快主业发展步伐。四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综合利用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努力将利润及现金流量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从而降低财务风险。
4.业务经营风险。随着交通行业从“重建设”向“重管理”转变,
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需提升。从高速公路养护和运营角度来看,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不足带来的挑战越来越明显,高速公路与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等融合不够。从业务的延展性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着过度依赖收费业务的风险,公司跨行业拓展,多渠道探索发展受政策、监管等多方因素限制,存在一定的难度,公司可持续发展面临考验。应对的措施:公司将不断推进内控标准化管理改革,不断拓展和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方法,依据实际情况对内控标准化管理的体系进行补充修订。努力探索信息化,利用全国数字经济发展大势,推动企业全面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高速公路智能化水平,促进传统业态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公路交通运输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资产优良、收益稳定、现金流充足等优势,积极稳妥地进行多元化业务的探索和实践,实现业务领域多元化,分散业务经营风险。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运作,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议案二: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应尽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专项应付款账务处理的议案。
(二)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2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22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参与PPP项目投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共列席董事会会议九次、股东大会会议四次,监事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活动保持了关注,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履职情况行使了监督职责。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能,定期查阅会计报表,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财务和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顺利开展。
(五)报告期内,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六)监事会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注重与独立董事和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注审计工作情况,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检查财务情况等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规范,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参与PPP项目投资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合法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对外投资、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监督水平,勤勉履职,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议案三:
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议案四: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在全体股东大力支持和董事会的正确部署下,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加大经营管理力度,努力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合理筹措资金,改变筹资方式,降低财务费用,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全体股东权益得到了进一步增加。
现就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资产负债状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03,153万元,比年初664,589万元,减少了61,436万元,下降了9.24%;公司总负债为122,023万元,比年初222,914万元减少了100,891万元,下降了45.26%。
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23%,比年初的33.54%减少了
13.31个百分点。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81,130万元,比年初441,675万元增加了39,455万元,增长了8.93%。
本报告期内
货币资金:年末93,299万元,比年初115,503万元减少了22,204万元,下降了19.22%,主要原因是提前偿还银团贷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年末1,557万元,比年初2,126万元减少了569万元,下降了26.76%,主要原因一是本期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核销部分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二是因为本年度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增长,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导致其他应收款余额减少;
固定资产:年末472,429万元,比年初501,194万元减少28,765万元,下降了5.74%,主要原因是计提折旧所致;
其他应付款:年末13,502万元,比年初18,542万元减少了5,040
万元,下降了27.18%,主要是支付长平改扩建项目收尾工程款所致;
长期借款:年末余额为0元,年初为156,008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发行了8亿元利率为2.5%的270天超短期融资券,提前偿还了全部银团贷款。
本报告期内由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相应资产减少,负债减少,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预计公司主要资产将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负债将逐年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将稳步增加。
二、经营管理成果及分析
本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914万元,比上年同期127,202万元增加了18,712万元,增长了14.71%;
公司实现营业利润54,527万元,比上年同期46,168万元增加了8,359万元,增长了18.11%;
公司实现净利润42,696元,比上年同期32,841万元增加了9,855万元,增长了30.01%。
(一)营业收入情况分析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上升,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公司采取引流增收措施,导致通行费收入有所增加;二是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5日,长春市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通行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部分车型实施点对点免费通行政策,导致绕城路段通行费收入增加;三是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本期竣工验收确认收入项目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二)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分析
1.公司营业成本支出79,070万元,比上年同期67,436万元增加11,634万元,增长了17.25%。
2022年公司营业成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车流量增加,按车流量计提折旧额提高,导致营业成本增加;二是由于本年度公司
之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项目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相应结转营业成本有所增加。
2.公司管理费用支出6,961万元,比上年同期8,685万减少1,724万元,下降了19.85%。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采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措施,采用定额定量管理,细化财务管理指标,加强经营过程监督,从管理中要效益,部分费用支出减少。
3.公司财务费用为3,060万元,比上年同期6,650万元减少3,590万元,下降53.98%。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发行低成本的超短期融资券提前偿还了银团贷款,相应利息支出减少。
2022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克服困难,多举措增加各项经营收入,积极控制各项支出,合理调度资金节约财务费用,2022年度公司收入和利润等预算指标均超额完成。
三、2022年末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0.29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29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1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1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
议案五: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3年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强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收费服务和养护水平,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为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本着科学、严谨的原则编制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预算
2023年营业总收入预算124,003.09万元,较2022年实际145,914.08万元下降15.02%。其中:通行费总收入103,121.36万元,路产赔偿收入
218.25万元,清障救援收入111.42万元,科维交通营业收入20,000万元。
影响营业收入预算的主要原因:
一是,102国道分流导致收费公路车流量减少,造成拆分通行费同比减少;二是,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5日,长春市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通行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部分车型实施点对点免费通行政策,2023年1月5日点对点免费政策结束,预计2023年拆分通行费同比减少;三是,2019年7月始, ETC车辆通行费享受九五折优惠政策,近两年随着ETC用户的不断增长,预计2023年通行费收入相应减少;四是,科维交通营业收入按照2023年预计取得交工验收证书情况确认预算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预算
2023年营业总成本预算79,506.30万元,占营业总收入预算的
64.12%,较2022年实际90,600.89万元减少12.25%。其中:
1.营业成本预算:64,136.30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80.67%;2.管理费用预算:10,462.90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13.16%;3.财务费用预算:2,921.82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3.67%。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
议案六: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各位股东代表: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速)2022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3,637,825.2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24,133,534.25 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213,768.98 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润 32,409,478.28元,累计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51,148,112.24 元。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0,395,121股,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540,158,0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 1,890,553,169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
议案七: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日常管理及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 预计金额 | 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 | 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50,000 | 1,849,432 | 购买高速公路除雪用融雪盐,用于长平高速及长春绕城高速 |
1,900,000 | 0 | 购买长平高速公路日常维修用护栏板等交通安全设施 | ||
小计 | 6,950,000 | 1,849,432 | ||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3,469,129 | 项目系统建设软件、收费软件及有关服务 |
小计 | 10,000,000 | 3,469,129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 107,000,000 | 23,993,534.35 | 吉高集团及所属分公司机电项目、养护工程、运营维护、数据统计等 |
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00,000 | 122,676 | ||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 3,000,000 | 143,122 | ||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00,000 | 102,230 |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0 | 144,800 | ||
小计 | 111,000,000 | 24,506,362.35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销售产品、会议设备销售及配套服务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 4,900,000 | 1,264,223.08 | ||
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00,000 | 141,841 | ||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 500,000 | 0 | ||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00,000 | 0 |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0 | 27,200 | ||
小计 | 6,000,000 | 1,433,264.08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 预计金额 | 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长春市得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268,906 | 875,728.81 | 物业服务 |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500,000 | 51,003 | 保函手续费 | |
小计 | 1,768,906 | 926,731.81 | ||
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 700,000 | 550,846 | 2022年养护专项工程监理 |
95,400 | 79,495 | 2021年桥梁护栏及养护提升工程监理 | ||
100,000 | 0 | 视频云联网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691,000 | 535,000 | 收费软件服务费 | |
吉林省金泉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 | 1,055,749 | 长平高速公路专项工程监理服务 | |
小计 | 2,386,400 | 2,221,090 |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土地租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2,047,500 | 1,882,300 | 出租办公楼 |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899,242 | 1,899,242 | ||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 134,400 | 134,400 | ||
吉林省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61,119.46 | 761,119.46 | ||
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78,000 | 378,000 | ||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27,050 | 27,050 | ||
小计 | 5,247,311.46 | 5,082,111.4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土地租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9,835,416.95 | 9,835,416.95 | 长平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房屋租金 |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2,800,000 | 2,800,000 | 长春绕城高速沿线土地及两处办公用房租金及青年路收费站改造 | |
0 | 195,421 | |||
0 | 86,261 | |||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160,000 | 159,600 | 租赁房屋用于郭家店工区路巡组日常办公使用 | |
小计 | 12,795,416.95 | 13,076,698.95 |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 金额 | 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75,000,000 | 0 | 项目设备、软件、技术服务 |
长春市得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50,000 | 875,728.81 | 物业服务 | |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约保函开立协议) | 1,000,000 | 51,003 | 保函手续费 | |
小计 | 77,050,000 | 926,731.81 | ||
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吉林省金泉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 | 1,055,749 | 长平高速公路专项工程监理服务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390,000 | 342,000 | 收费软件服务费 |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62,000 | 193,000 | 门架软件运维服务 | |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 560,000 | 550,846 | 2023年养护专项工程监理费 | |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 800,000 | 0 | 2023年青年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监理费 | |
小计 | 2,412,000 | 2,141,595 | ||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商品 | 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 | 0 | 购买长平高速公路日常维修用护栏板等交通安全设施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39,000,000 | 3,469,129 | 购买吉林国高网JD01项目及其他项目设备、软件及技术服务 | |
小计 | 140,000,000 | 3,469,129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土地租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9,835,416.95 | 9,835,416.95 | 长平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房屋租金 |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2,800,000 | 2,800,000 | 长春绕城高速沿线土地及两处办公用房租金 | |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195,421 | 195,421 | 土地租赁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159,600 | 租赁房屋用于郭家店工区路巡组日常办公使用 | |
小计 | 13,030,837.95 | 12,795,016.95 |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土地租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1,882,300 | 1,882,300 | 出租办公楼 |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994,204 | 1,899,242 | ||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 134,400 | 134,400 | ||
吉林省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99,175 | 761,119.46 | ||
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78,000 | 378,000 | ||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27,050 | 27,050 | ||
小计 | 5,215,129 | 5,082,111.46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 金额 | 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 30,000,000 | 23,993,534.35 | ETC门架维护及专项工程、机电项目、养护工程、运营维护、数据统计等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144,800 | ||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80,000 | 143,122 | ||
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00 | 122,676 | ||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00 | 102,230 | ||
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0.00 | ||
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30,000,000 | 0 | ||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 | 0 | ||
小计 | 569,480,000 | 24,506,362.35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 20,000,000 | 1,264,223.08 | 销售收费、监控、通信、车道控制器等设备及提配套服务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7,200 | ||
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0,000 | 141,841 | ||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0,000 | 0.00 | ||
小计 | 40,400,000 | 1,433,264.08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 年4月 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3-007),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
议案八: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于莹女士,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政府法律顾问,长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长春市仲裁委委员,大连市仲裁委委员,厦门市仲裁委委员,哈尔滨仲裁委委员,衡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吉电股份独立董事,长春热力集团外部董事,欧亚集团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潮先生,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历任原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交通部公路司、办公厅、交通部直属中通集团的副处长、副总经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的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党委书记;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红晶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战国义先生,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国营第六三六厂(1988年更名为首钢吉林柴油机厂)204车间财务科会计、资金资产管理室主任;首钢吉林柴油机厂财务处资金资产管理室主任;长春冶金设备制造厂财务科长;首钢吉林柴油机厂财务处副处长;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产业财务负责人;长铃集团长春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上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年度,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于 莹 | 9 | 9 | 8 | 0 | 0 |
陈 潮 | 9 | 9 | 8 | 0 | 0 |
战国义 | 9 | 9 | 8 | 0 | 0 |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
战国义先生出席股东大会4次,于莹女士出席股东大会3次,陈潮先生出席股东大会4次。
(三)审议议案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PPP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2022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四)年报期间所做的工作
在编制公司2021年年报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有效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总体审计策略进行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效果和进度。公司对我们现场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五)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薪酬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于2022年2 月18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以 2021 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07,579,673.20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5,726,260.76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0,757,967.32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分配利润为1,932,547,966.64元,以现有股本1,350,395,121.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0.24元(含 税)的现金股利,总计拟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为32,409,482.90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0.18%。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2022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34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4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023年我们会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切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于莹 陈潮 战国义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已经启动,经公司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35%股份)的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临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
议案十: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35%股份)、公司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04%股份)推荐,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蒋涛先生、刘先福先生、鲁明威先生、梁开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以上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 年4月 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3-004)。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已于2023 年4月 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
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35%股份)、公司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04%股份)提名,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战国义先生、房绍坤先生、林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以上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 年4月 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3-004)。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已于2023 年4月 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35%股份)、公司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04%股份)推荐,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冯秀明先生、姜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 年4月 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3-005)。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已于2023 年4月 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