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吉林高速(601518)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1518 公司简称: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吉林高速601518
联系人和 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隋庆徐丽
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0431-84664798 84622188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
电子信箱jlgs@jlgsgl.comjlgs@jlgsgl.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5,891,488,823.516,031,527,498.81-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03,680,356.344,471,162,180.855.2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576,198,476.34480,871,528.441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518,175.49175,677,809.293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2,496,973.37175,028,986.0432.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306,448.91259,221,915.8754.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74.22增加0.8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09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0933.3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5,74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4.351,027,598,21900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04265,528,04200
UBS AG未知0.519,575,05400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未知0.305,686,09400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未知0.234,283,36600
苏成未知0.234,256,84000
吴耀波未知0.203,764,32000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未知0.193,617,867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未知0.183,422,94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知0.183,401,37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与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3吉高股份SCP0010123821862023-06-122024-03-10400,000,0002.78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14.1220.2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3.4012.9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