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终止PPP项目投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终止PPP项目投资的议案》为关联交易终止事项,本次交易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我们同意将《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终止PPP项目投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战国义 房绍坤 林建忠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