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鲁明威调整为梁开宇,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主任:战国义委员:战国义、刘先福、梁开宇、林建忠、房绍坤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4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23-036)。
特此公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