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调整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林高速)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出具的《关于提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吉高集团致函公司,为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吉林高速长远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建议公司用实际行动维护投资者收益权,树立良好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形象。提议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吉林高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0,149,785.21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吉林高速流动资金解决。
二、后续进展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吉高集团《关于提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函》后,认为该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上述提议形成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