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五月八日长春
目录
一、
| 一、 |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 3 |
| 二、 |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
| 三、 | 表决票填写说明············································· | 7 |
| 四、 | 审议事项 | |
| 议案一: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1 |
| 议案二: |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 18 |
| 议案三: |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9 |
| 议案四: |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3 |
| 议案五: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4 |
| 议案六: | 关于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6 |
| 议案七: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1 |
| 议案八: |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50 |
| 议案九: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2 |
| 议案十: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4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请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股东代表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出席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十、公司聘请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4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程序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所代表股权数、比例及见证律师
(二)审议议案
序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是否为特别表决事项 |
| 1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2 |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 否 |
| 3 |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 4 |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否 |
| 5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否 |
| 6 | 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否 |
| 7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否 |
| 8 |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否 |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 9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否 |
| 9.01 | 于江涛 | 否 |
| 9.02 | 李平 | 否 |
| 9.03 | 高连天 | 否 |
| 1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否 |
| 10.01 | 郭华敏 | 否 |
| 10.02 | 王彦明 | 否 |
| 10.03 | 林建忠 | 否 |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五)收集表决票,验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读股东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
表决票填写说明
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基本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基本情况”中相应内容,并应与其出席本次股东会签到的内容一致。
(一)股东名称: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姓名。
(二)填票人身份:请确定填票人与股东的关系,并在对应的小方框内划勾确认。
(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请填写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
本次会议的1-8项议案,请出席股东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
本次会议的9-10项议案,请出席股东填写所持股份数及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3人)、独立董事人数(3人),并分别计算持股数与应选人数二者的乘积作为出席股东所持有的投票权数,填写在相应位置。
三、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字确认。
四、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按弃权处理。
五、表决投票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大会工作人员提出。
附:表决票格式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票(一)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票人姓名:
3.填票人身份:□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本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股
二、投票意见:
序号
| 序号 | 股东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3 |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5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
| 7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8 |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填票人(签名):
2026年5月8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票(二)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票人姓名:
3.填票人身份:□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本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股
5.股东拥有投票权数:股(股东所持股份数额)×3人(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投票权数
二、投票意见: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所投投票权数 |
| 于江涛 | |
| 李平 | |
| 高连天 |
填票人(签名):
2026年5月8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票(三)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票人姓名:
3.填票人身份:□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本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股
5.股东拥有投票权数:股(股东所持股份数额)×3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投票权数
二、投票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所投投票权数 |
| 郭华敏 | |
| 王彦明 | |
| 林建忠 |
填票人(签名):
2026年5月8日
议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代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不断深挖潜力,以实干促落实的关键一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作用,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一、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情况
2025年,公司坚持以战略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稳健经营、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68亿元,实现营业利润7.14亿元,实现净利润5.37亿元。截止2025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67.41亿元,比上年同期末增长7.32%,资产负债率8.13%,公司所有者权益61.93亿元,比上年同期末增长6.39%,每股收益0.26元,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董事会完成重点工作情况
(一)治理架构优化,构建权责清晰体系
2025年,依据新《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设置,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职能,同时废止、修订配套制度,不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架构,从而实现制度体系化提升与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深度融合。
(二)强化战略引领,赋能公司运营发展坚持聚焦主业,公司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不断提升公
共服务能力、行业管理效能和产业协同创新水平。2025年,公司启动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优化了业务布局,加快推动创新与项目落地,努力实现公司市场竞争力与盈利水平的提升。
(三)优化回报机制,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坚持以回报全体股东为根本宗旨,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制定现金分红政策。2025年,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业绩与长远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86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63亿元,有效的促进公司与股东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健全董事会成员构成,公司董事会2025年修订了《章程》,取消监事会并设立职工董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完成董事变更的衔接工作;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完成选聘总经理的会议审议程序;及时完成董事会各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更加规范有效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二)组织召开股东会情况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会。2025年共组织召开股东会6次,累计审议并通过22项议案,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关联交易预计、年度预算决算、利润分配方案、选举董事及独立董事、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进行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公司聘请的法律顾
问出席会议并全程见证,确保会议审议程序合法依规。董事及高管人员积极履职出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审议的事项如期落实。
(三)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2025年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召开定期会议2次,临时会议8次,累计审议81项议案,会议的召集、通知、表决、签署及记录全程合规;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对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选聘董高人员、关联交易等事项依法依规审议,确保决策科学、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有力保障。2025年,三名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各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出积极有效的合理化建议。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召开独立董事工作会议2次,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前置研究、发表意见,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水平,积极履职,对重大议案深度研究,为董事会提供详尽的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起到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累计审议并通过41项议案,各委员会及时为董事会提供客观、公正的合理化建议,共同推动公司的稳健、高质量发展。
(六)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七名董事勤勉履职,会前仔细研究相关议案,会上积极讨论、充分沟通,有效发表合理意见;全体董事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在涉及审议董事薪酬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除参加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业绩说明会外,还积极与公司其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并听取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汇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2025年,结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调整,董事会同步完善内控制度,以修订《公司章程》为核心,及时更新配套制度条款,系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内幕信息、对外投资、薪酬、考核等治理层面核心制度,同时废止监事会相关的配套制度,确保内控体系与治理结构相匹配、与业务发展相适应,为公司稳健运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5年,公司董事会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评为“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为原则,建立常态沟通机制,积极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
2025年,公司积极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搭建平台。全年公司召开年度、半年度、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共计3次,参加吉林辖区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1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高管人员亲自出席,与投资者连线互动,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状况,回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以此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传递公司市场价值。
(二)信息披露合规准确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全年公司无差错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3份,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为投资者解疑答惑
2025年,公司坚持主动与各类投资者开展常态化交流,认真回复投资者提问,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公司设置专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及时接听投资者专线电话,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为其解疑答惑;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复公司邮箱和“E”互动平台中各类投资者的提问,通过平台互动拉近了与投资者之间的距离,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沟通有效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2025年,公司将践行社会责任作为获得投资者信任的有力保障,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合规经营与责任担当,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员工权益保障、客户服务与公益事业,让社会责任履行与公司经营、投资者利益高度契合,切实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价值。
公司已连续16年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公司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被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评为“典型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五、2026年总体工作安排
(一)2026年经营计划
2026年,公司将以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稳健经营为总基调,锚定目标、深耕主业,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和高质量发展。
2026年,公司通行费收入计划总计约111,983.24万元,其中长平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88,189.63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23,793.61万元;控股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收入计划59,300万元。
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响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聚焦主责主业,全力以赴抓费源、保任务、促增收,做优做强收费主业,确保服务与收费同向提升。二是,推动数字化转型。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立足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完成。三是,加强资本运作。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经营的优质项目,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资本运作方式,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二)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抢抓战略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立足新发展阶段,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与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数字化转型与精细化管理为驱动,全力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圆满完成全年
各项目标任务。
1.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提质增效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科学研判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发展趋势,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核心业务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2.坚守合规底线,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严格落实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强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效能,制定董、高薪酬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与风险防控体系,守牢合规底线,保障股东权益。
3.维护股东权益,投资者关系管理再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健全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以更加务实高效的履职行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全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新的一年,董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履行决策与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特此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议案二: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议案三: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在全体股东的鼎力支持、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与正确部署下,管理层统筹引领全体员工,始终坚持稳健经营、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开源节流、降本增效、风险管控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全体股东权益得到了进一步增加。
现就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资产负债状况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74,092万元,比年初628,137万元,增加了45,955万元,增长了7.32%;公司总负债为54,807万元,比年初46,042万元增加了8,765万元,增长了19.04%。
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13%,比年初的7.33%增加了0.80个百分点。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19,285万元,比年初582,095万元增加了37,190万元,增长了6.39%。
本报告期内
货币资金:年末227,962万元,比年初167,036万元增加了60,926万元,增长了36.47%,主要是本期公司主营业务回款情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提升所致;
应收账款:年末17,359万元,比年初10,272万元增加了7,087万元,增长了68.99%,主要是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应收客户工程款增加所致;
存货:年末17,801万元,比年初14,569万元增加了3,232万元,增长了22.18%,主要是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验收项目合同履约成本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年末171万元,比年初2,347万元减少2,176万元,下降了92.71%,主要是本期公司预缴税金和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固定资产:年末398,809万元,比年初420,418万元减少21,609万元,下降了5.14%,主要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致;
应付账款:年末19,731万元,比年初15,087万元增加了4,644万元,增长了30.78%,主要是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年末17,944万元,比年初15,293万元增加了2,651万元,增长了17.33%,主要是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预收客户工程款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和总资产均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偏低,整体财务风险较低。预计公司主要资产将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所有者权益将稳步增加。
二、经营管理成果及分析
本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791万元,比上年同期148,443万元减少了11,652万元,下降了7.85%;
公司实现营业利润71,428万元,比上年同期73,299万元减少了1,871万元,下降了2.55%;
公司实现净利润53,657万元,比上年同期58,996万元减少了5,339万元,下降了9.05%。
(一)营业收入情况分析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通行费收入111,631万元较上年同期113,404万元减少了1,773万元,下降了
1.56%,主要是本年车流量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通行费收入有所下降;二是本年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收
入24,346万元较上年同期34,206万元减少了9,860万元(合并抵销后),下降了28.83%,主要是本年该公司竣工验收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本期确认收入相应有所下降。
(二)成本费用情况分析
1.公司营业成本支出62,758万元,比上年同期70,212万元减少了7,454万元,下降了10.62%。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项目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结转营业成本相应下降。
2.公司管理费用支出7,383万元,比上年同期7,397万元减少14万元,下降了0.19%。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管控可控费用支出,使相关费用支出下降。
3.公司财务费用为-1,995万元,比上年同期-1,292万元减少了703万元,下降了54.41%。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司偿还全部超短期融资券,本年公司无带息负债,利息支出和发债费用相应减少。
2025年,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多举措稳营收、提利润,厉行节约、严控开支,合理调配资金资源,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全年利润、现金流量净增加额等预算指标均实现超额完成。
三、2025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0.26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25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4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议案四: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6年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强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收费服务和养护水平,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为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本着科学、严谨的原则编制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预算
2026年营业总收入预算172,003.72万元,较2025年实际收入136,790.88万元上升25.74%。其中:通行费总收入111,983.24万元,路产赔偿收入230万元,清障救援收入90.66万元,租赁收入399.82万元,科维交通营业收入59,300万元。
影响营业收入预算的主要原因:
(一)2025年高速公路辽宁段改扩建施工结束后,部分原来选择京哈高速通行的车辆长期选择其他路段通行,对通行费收入带来影响。
(二)受ETC车辆5%优惠影响,随着ETC用户的增长,预计对2026年通行费收入产生影响;
(三)进一步深化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工作,对车流量及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四)考虑长春市南四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完工、新建长春都市圈环线高速通车和抚长高速永春收费站开通,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分流;
(五)机电业务按照2026年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进展情况确认收入,可能对营业收入产生影响。
二、营业总成本预算
2026年营业总成本预算114,357.34万元,占营业总收入预算的
66.49%,较2025年实际营业总成本69,726.74万元上升64.01%。
其中:
(一)营业成本预算:103,049.73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
90.11%;
(二)管理费用预算:9,796.55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8.57%;
(三)财务费用预算:-1,609.54万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议案五: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87,117,014.45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0,553,1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5,771,911.9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45,771,911.9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07%。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5,771,911.97 | 162,587,574.78 | 170,149,785.21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0,835,494.88 | 538,829,185.08 | 546,486,735.66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087,117,014.4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78,509,271.9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25,383,805.21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78,509,271.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 110.1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26-003)。
上述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议案六:
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日常管理及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具体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 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872,500 | 846,000 | 桥涵经常性检查和中国桥梁管理系统CBMS数据填报 |
| 吉林省金泉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20,000 | 1,018,412 | 长平高速公路专项工程及沿线收费站污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
| 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7,896,979 |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 | |
| 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000 | 12,683,060 | ||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773,000 | 740,817 | 软件服务 | |
| 吉林省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44,500 | 243,253.49 | 2026年监理费 | |
| 吉林省吉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620,000 | 543,000 | 宽带费以及固话费、移动链路租赁费、ETC专线租赁服务 | |
| 小计 | 49,630,600 | 43,971,521.49 | ||
|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商品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445,551.72 | 购买吉林国高网JD01项目及其他项目设备、软件及技术服务 |
| 吉林省吉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91,258.94 | ||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41,000 | 20,100 | 购置热敏打印机和SAM卡 | |
| 中铁(吉林)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785,023.85 | 采购护栏板、防阻块、螺栓等 | |
| 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7,485,000 | 9,260,931.30 | 采购融雪剂、铲刃刷片、冷补料等养护材料及多功能除雪车等 | |
|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28,000 | 26,336 | 购买矿泉水 | |
| 吉林省吉高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 0 | 1,063,177.14 | 员工福利、采购国产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办公软件、办公用品等 | |
| 吉林省吉高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 0 | 469,295 | 采购养护车辆设备耗材及日常养护其他辅助材料 | |
|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0 | 961,835 | 工区车辆加油 | |
| 小计 | 38,654,000 | 14,123,508.95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具体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0 | 项目劳务施工 |
|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约保函开立协议) | 1,000,000 | 832,085.58 | 保函手续费 | |
| 长春市得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0 | 513,754.72 | 得一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 | |
| 吉林省恒一公路实业有限公司 | 0 | 123,993 | 物业费 | |
| 吉林省自然村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 | 12,500 | 建设工程管理培训 | |
|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679,000 | 111,846 | 车辆租赁 | |
| 吉林省吉高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 0 | 513,906 | ||
| 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93,500 | 847,464 | 总部大库顶棚及窗户改造及办公室改造大白粉刷等 | |
| 小计 | 14,392,500 | 2,955,549.30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土地租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9,835,416.95 | 9,835,416.95 | 长平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房屋租金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5,277.60 | 办公楼租赁 | |
|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4,944,800 | 4,944,800 | 长春绕城高速沿线土地及两处办公用房租金 | |
|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12,551 | 12,551 | 土地租赁 | |
| 小计 | 14,792,767.95 | 14,898,045.55 | ||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土地租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1,882,300 | 1,882,300 | 出租办公楼、土地 |
|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899,300 | 1,030,712.55 | ||
| 吉林省金泉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58,100 | 0 | ||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
| 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0 | 502,709.00 | ||
| 小计 | 4,699,700 | 3,915,721.55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 28,000,000 | 26,641,752.72 | ETC门架维护及专项工程 |
|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 | 556,400 | ||
| 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00,000 | 277,140.24 | 摄像机扩容调试 | |
|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00,000 | 187,386 | MTC车道升级改造混合车道施工 | |
| 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 | 0 | 相关机电工程 | |
|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 | 0 | ||
| 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 | 0 | ||
| 小计 | 49,200,000 | 27,662,678.96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 3,000,000 | 1,852,007.10 | 销售机电设备、隧道材料配件;销售照明,车道控制器等产品;销售收费、监控、通信等设备及提供技术服务 |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 0 | ||
|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 300,000 | 0 | ||
| 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 | 0 | ||
| 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00 | 0 | ||
|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0,000 | 0 | ||
| 吉林省祥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0 | 9,079,938.72 | 销售警示物资及护栏等 | |
| 小计 | 20,950,000 | 10,931,945.82 | ||
| 其他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0,000 | 科研经费拨款 |
| 小计 | 0 | 100,000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具体关联人 | 2026年预计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 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866,500 | 846,000 | 桥涵经常性检查和中国桥梁管理系统CBMS数据填报 |
| 吉林省金泉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20,000 | 1,018,412 | 长平高速公路专项工程及沿线收费站污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 | 58,920,000 | 40,580,039 | 2026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 | |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740,500 | 740,817 | 软件服务 | |
| 吉林省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32,600 | 243,253.49 | 2026年监理费 | |
| 吉林省吉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738,600 | 543,000 | 宽带费以及固话费、移动链路租赁费、ETC专线租赁服务 | |
| 小计 | 63,018,200 | 43,971,521.49 | ||
|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商品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00 | 1,445,551.72 | 购买吉林国高网JD01项目及其他项目设备、软件及技术服务 |
| 吉林省吉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 | 91,258.94 | ||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41,400 | 20,100 | 购置热敏打印机和SAM卡 | |
| 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5,000,000 | 0 | 收费站自助发卡、设备 | |
| 中铁(吉林)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785,023.85 | 采购护栏板、防阻块、螺栓等 | |
| 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900,000 | 9,260,931.30 | 采购融雪剂、铲刃刷片、冷补料等养护材料及多功能除雪车等 | |
|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28,000 | 26,336 | 购买矿泉水 | |
| 吉林省吉高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 4,146,900 | 1,063,177.14 | 员工福利、采购国产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办公软件、办公用品等 | |
| 吉林省吉高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 | 469,295 | 采购养护车辆设备耗材及日常养护其他辅助材料 | |
|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961,835 | 工区车辆加油 | |
| 小计 | 89,216,300 | 14,123,508.95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具体关联人 | 2026年预计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 | 0 | 项目劳务施工 |
| 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0 | 项目劳务施工 | |
|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约保函开立协议) | 2,000,000 | 832,085.58 | 保函手续费 | |
| 长春市得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660,000 | 513,754.72 |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 | |
| 吉林省吉高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 862,300 | 513,906 | 车辆租赁 | |
| 吉林省自然村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 | 12,500 | 建设工程管理培训 | |
| 小计 | 11,542,300 | 1,872,246.30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土地租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9,835,416.95 | 9,835,416.95 | 长平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房屋租金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 | 105,277.60 | 办公楼租赁 |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 | 0 | 郭家店互通内土地及房屋租赁 | |
|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4,944,800 | 4,944,800 | 长春绕城高速沿线土地及两处办公用房租金 | |
|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12,551 | 12,551 | 土地租赁 | |
| 小计 | 15,942,767.95 | 14,898,045.55 | ||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土地租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1,882,300 | 1,882,300 | 出租办公楼、土地 |
|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030,800 | 1,030,712.55 | ||
| 小计 | 2,913,100 | 2,913,012.55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 30,000,000 | 26,641,752.72 | ETC门架维护及专项工程 |
|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 | 556,400 | ETC门架维护及专项工程 | |
| 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00,000 | 277,140.24 | 摄像机扩容调试 | |
|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00,000 | 187,386 | MTC车道升级改造混合车道施工 | |
|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0 | 相关机电工程 | |
| 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0 | 相关机电工程 | |
| 小计 | 38,000,000 | 27,662,678.96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 5,000,000 | 1,852,007.10 | 销售机电设备、隧道材料配件;销售照明,车道控制器等产品销售收费、监控、通信等设备及提供技术服务 |
|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 300,000 | 0 | ||
| 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 | 0 | ||
| 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00 | 0 | ||
|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0,000 | 0 | ||
| 小计 | 5,950,000 | 1,852,007.10 | ||
| 其他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 | 100,000 | 科研经费拨款 |
| 小计 | 150,000 | 100,000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6-004),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议案七: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郭华敏女士,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吉林省管理会计专家,吉林省财政厅特聘预算绩效评审专家,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现在吉林工商学院就职,教授,历任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与审计学院院长。曾任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教师;曾兼任吉林特伊堂配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本人自任职以来,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在公
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修订的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履职期间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累计审议19项议案,本人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提出合理意见。
3.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累计审议议案60项,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4.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会。
5.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业绩说明会。年度内出席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回答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除了通过参加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业绩说明会外,还积极与公司其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并听取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汇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了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我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本年度完成了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证书。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更进一步地了解最新监管政策,不但提升了本人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更是对公司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25天。
(三)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并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前,各项议案能够及时准确送达;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在我履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的全过程,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
2025年度,在编制公司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有效沟通;签署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了公司定期报告如期披露。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年度内完成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依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86元(含税),并于2025年7月完成利润分配的实施工作,共计向全体股东派发1.63亿元。此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四)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未出现相关更正或补充公告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43份。
(五)更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在我履职期,审议完成了更换于江涛、高连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聘任高连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以上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以及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条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年度内修订了企业负责人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2025年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调整方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时进行了回避,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以上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
(七)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与中兴财光华的原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公司采购相关制度,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信永中和具备相关审计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下一步,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本人将切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得到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郭华敏2026年5月8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彦明先生,汉族,1967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博士学历。现吉林大学就职,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法学院助教、法学院讲师、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兼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2次,对公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后发表同意的意见;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年度内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累计审议39项议案,本人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提出合理意见。
3.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10次,审议议案81项,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4.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6次。
5.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业绩说明会。年度内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回答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除了通过参加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业绩说明会外,还积极与公司其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并听取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汇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了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完成了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证书;线上参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并完成全部课程。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更进一步地了解最新监管政策,不但提升了本人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更是对公司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27天。
(三)其他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并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前,各项议案能够及时准确送达;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在审议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以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在对以上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在编制公司定期报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有效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总体审计策略进行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签署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了公司定期报告如期披露的效果。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年度内完成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依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86元(含税),并于2025年7月完成利润分配的实施工作,共计
向全体股东派发1.63亿元。此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四)信息披露相关情况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未出现相关更正或补充公告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43份。
(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2025年度,公司披露一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人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更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5年度,更换郭华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更换于江涛、高连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聘任高连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以上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以及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条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的相关情况关于确定的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酬遵循了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既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会侵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时进行了回避,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同意《关于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八)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由于公司与中兴财光华的原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公司采购相关制度,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信永中和具备相关审计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下一步,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本人将切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得到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王彦明2026年5月8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林建忠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高级专家。兼任福建省现代金融学会副会长、福建省反洗钱协会副会长。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江头支行副行长,厦门分行东区支行行长,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厦门市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福建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2次,对公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年度内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累计审议41项议案,本人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提出合理意见。
3.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10次,审议议案81项,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4.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6次。
5.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二)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除了通过参加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业绩说明会外,还积极与公司其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并听取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汇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了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还积极参加上交所及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本年度完成了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证书;线上参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并完成全部课程。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更进一步地了解最新监管政策,不但提升了本人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更是对公司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28天。
(三)其他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并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前,各项议案能够及时准确送达;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在审议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以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在对以上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在编制公司定期报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有效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总体审计策略进行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签署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了公司定期报告如期披露的效果。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年度内完成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依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86元(含税),并于2025年7月完成利润分配的实施工作,共计
向全体股东派发1.63亿元。此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四)信息披露相关情况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未出现相关更正或补充公告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43份。
(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2025年度,公司披露一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人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更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5年度,更换郭华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更换于江涛、高连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聘任高连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以上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以及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条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的相关情况关于确定的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酬遵循了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既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会侵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时进行了回避,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同意《关于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八)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由于公司与中兴财光华的原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公司采购相关制度,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信永中和具备相关审计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下一步,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本人将切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得到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林建忠2026年5月8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代表:
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战国义先生,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国营第六三六厂(1988年更名为首钢吉林柴油机厂)204车间会计;首钢吉林柴油机厂财务处资金资产管理室主任;长春冶金设备制造厂财务科长;首钢吉林柴油机厂财务处副处长;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产业财务负责人;长铃集团长春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在履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履职期间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提出合理意见。
3.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审议议案21项,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本人除了通过参加现场会议、通讯会议外,还积极与公司其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并听取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汇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了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积极参加上交所组织的培训,本年度完成了上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并完成全部课程。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更进一步的了解最新监管政策,有效提升了本人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
(三)其他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并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前,各项议案能够及时准确送达;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在审议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以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在对以上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在编制公司定期报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有效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总体审计策略进行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签署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如期披露。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86元(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派发1.63亿元。此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四)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未出现相关更正或补充公告的情况。
(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
[2024]24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人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更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5年度,更换郭华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以上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以及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条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的相关情况关于确定的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酬遵循了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既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会侵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时进行了回避,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关于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本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得到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战国义2026年4月9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
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5年薪酬情况
依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规定,薪酬是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
(一)已发放情况
1.2025年在任及离任董事薪酬发放情况(2025年预发薪酬+2024年度绩效薪酬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任职起始日期 | 离职日期 | 薪酬合计 | 津贴合计 |
| 于江涛 | 董事长 | 2025年8月27日 | 10.44 | 0 | |
| 高连天 | 董事 | 2025年12月15日 | 2.15 | 0 | |
| 总经理 | 2025年11月28日 | ||||
| 梁开宇 | 董事 | 2023年5月9日 | 2025年9月18日 | 32.28 | 0 |
| 职工董事 | 2025年9月18日 | ||||
| 鲁明威 | 董事(离任) | 2023年5月9日 | 2025年8月10日 | 28.27 | 0 |
| 总经理(离任) | 2023年8月21日 | 2025年11月28日 |
2.2025年在任及离任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情况(按照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姓名 | 职务 | 任职起始日期 | 离职日期 | 薪酬合计 | 津贴合计 |
| 郭华敏 | 独立董事 | 2025年5月7日 | 0 | 5.71 | |
| 王彦明 | 独立董事 | 2024年6月27日 | 0 | 8.57 | |
| 林建忠 | 独立董事 | 2023年5月9日 | 0 | 8.57 | |
| 战国义 | 独立董事(离任) | 2020年1月7日 | 2025年5月7日 | 0 | 2.86 |
3.2025年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任职起始日期 | 离职日期 | 薪酬合计 | 津贴合计 |
| 李平 | 副董事长 | 2024年6月27日 | 0 | 0 | |
| 蒋涛 | 董事长(离任) | 2023年5月9日 | 2025年8月27日 | 0 | 0 |
(二)未发放情况根据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依据经审议通过后的企业负责人2025年度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酬差,于2026年发放。
二、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总经理,薪酬由2026年预发薪酬+2025年度绩效薪酬差+2023年至2025年任期激励收入构成。2026年薪酬发放依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2025年度公司绩效考核结果发放2025年度绩效薪酬差。
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规定,结合2023年至2025年任期考核结果兑现任期激励,董事长3万元/年,总经理2万元/年。
(二)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按照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
(三)职工董事按其在公司任职的职级领取薪酬。
(四)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议案九: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代表: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8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经公司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35%股份)、公司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4.04%股份)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提名于江涛先生、李平先生、高连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候选人简历
于江涛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经济师。历任: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处科员、五里坡超限检测大队大队长,延吉管理分局安图管理处副处长、处长,靖宇管理分局副局长、党总支副书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运营事业部稽查管理中心副主任,松原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平先生,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长安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贵州金关公路有限公司稽查部经理,福建厦漳大桥有限公司合约部经理,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高连天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研究员。历任: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处处长;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珲公路敦延段副总监兼长珲公路敦延段技术质检处处长;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榆松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吉林省榆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现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以上候选人需提交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6-005),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议案十: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8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经公司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35%股份)、公司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4.04%股份)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华敏女士、王彦明先生、林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候选人简历
郭华敏女士,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吉林省管理会计专家,吉林省财政厅特聘预算绩效评审专家,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教师;现就职吉林工商学院,教授。现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彦明先生,1967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博士学历。现吉林大学就职,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法学院助教、法学院讲师、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兼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建忠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高级专家。兼任福建省现代金融学会副会长、福建省反洗钱协会副会长。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江头支行副行长,厦门分行东区支行行长,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厦门市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福建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上候选人需提交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6-005),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