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 倡议》,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践行以“投 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努力提升公司市场价值,结合行业发展情 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公司于2025 年披露了《吉林高速“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切实履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具体举措,现将实施效果的评估情况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2025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始终坚 持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挖潜力,以战略为引领,以管理促落 实,坚守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总基调,秉承“收费是主责 主业”的理念,严格执行“全年抓收费、全员保收费”的工作
机制,积极采取多种举措,主动寻求收费额增收方法。全年实 现营业收入(主要是通行费收入)13.68 亿元,营业利润7.14 亿 元,实现净利润5.37 亿元。公司总资产67.41 亿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7.32%,资产负债率8.13%,公司所有者权益61.93 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6.39%。
二、推动数字化转型,引领新质生产力
2025 年,公司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立足建设安 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 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 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公司已启动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 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行业管理效能和 产业协同创新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2026 年,公司将全 力推进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确保各项 任务完成。
三、坚持资本运作,保障公司资产盘活
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积极探索资本运作路径, 2025 年度,精心编制和完善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同时, 高度重视存量资产的盘活利用,对持有的南波大厦公寓、人民 大街11511 号办公楼、太阳现代居9 套闲置房产进行了市场化 出租管理,增加了现金流,成功实现闲置土地的市场化运营,
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2026 年,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 围绕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经营的优质项目,积极探索多样化的 资本运作方式,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持续稳健发 展。
四、提升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经营、提质增效,以持续稳定的经营业 绩提升自身价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要求,建立常态化投 资者回报机制,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 展成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拟定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890,553,169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1.3 元(含税),拟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5,771,911.97 元, 现金分红比例50.07%。公司2023 年-2025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现金分红比例从31.14%提高至50.07%,有效提升广大投资者的 获得感,努力实现与全体股东共筑长期共赢的格局。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不断提升信披质量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及时地获取公司应披露的信息。2025 年公司无差错披露定期报告4 份,临时公告43 份,切实保障投 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5 年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投资者管理工作,与投资者 建立有效沟通,适时传递公司经营状况,掌握投资者诉求。公 司组织召开年度、半年度、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共计3 次,参加 吉林辖区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1 次,通过接待投资者来访、 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 互动平台问答、召开业绩说明会、 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 互动沟通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等 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2026 年,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沟通有效性, 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2025 年,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设置,由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职能,并以修订《公司章程》为核心,对 公司治理层面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不断完善“股东会”“董事
会”“经理层”权责架构,从而实现制度体系化提升与法人治理 结构优化的深度融合。更新配套制度条款,系统性审视和优化 了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责与核心业务流程,构建完善的内控 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6 年,公司将严格落实 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 理与制度建设,强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效能,制定董、 高薪酬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与风险防控体系,守牢合规底 线,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行为和风险防控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担当,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与履职尽责要求,以严实作风推动公司稳健经营、 提质增效。
2025 年,为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公司与其始 终保持紧密沟通,关注监管政策动态,通过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上 交所、监管局组织的多种活动,积极参与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专业 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有效防范风险发生;2026 年,公司将通过对相关制度的修订,不 断强化“关键少数”与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倡导
共同发展的理念,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为公司持 续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公司将依据上述行动方案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履 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其他因素影响,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