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本行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俞广敏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总部组织架构优化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4年资产核销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计部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瑞丰银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瑞丰银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