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瑞丰银行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8号)核准,瑞丰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935,492股,并于2021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瑞丰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358,419,427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509,354,919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瑞丰银行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5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合计989,667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瑞丰银行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瑞丰银行于2023年5月10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1,509,354,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共计派送红股452,806,476股,分派后瑞丰银行总股本为1,962,161,395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数量由902,480,602股增加至1,173,224,783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除上述派送红股事项外,瑞丰银行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瑞丰银行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瑞丰银行总股本为1,962,161,395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72,783,297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中,张春芽等5名股东承诺:自本人所持瑞丰银行股份登记在股东名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瑞丰银行股份。
本次申请上市的股份于2021年3月登记在瑞丰银行股东名册,其股份登记在册已达36个月。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瑞丰银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89,667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张春芽 | 272,251 | 0.0139% | 272,251 | 0 |
2 | 胡笛 | 93,817 | 0.0048% | 93,817 | 0 |
3 | 胡大勇 | 93,816 | 0.0048% | 93,816 | 0 |
4 | 骆国芬 | 88,297 | 0.0044% | 88,297 | 0 |
5 | 陈爱玉 | 441,486 | 0.0225% | 441,486 | 0 |
合计 | 989,667 | 0.0504% | 989,667 | 0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持股数量:股 | 本次解禁前 | 变动数 | 本次解禁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58,934,976 | 0 | 158,934,976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771,296,157 | 0 | 771,296,157 | |
4、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 0 | 0 | 0 | |
5、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242,552,164 | -989,667 | 241,562,497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172,783,297 | -989,667 | 1,171,793,63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789,378,098 | 989,667 | 790,367,765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789,378,098 | 989,667 | 790,367,765 | |
股份总额 | 1,962,161,395 | 0 | 1,962,161,395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丰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瑞丰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